突發!緬甸確診2例感染新冠肺炎患者

據緬甸聯邦衛生與體育部3月23日23:30發佈的最新公報,緬甸發現2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其中一位確診病例系美國籍(美籍緬甸移民,已拿美國綠卡),36歲,於3月13日,從美國乘機飛抵仰光後,乘車前往欽邦鐵定鎮(Ti Thein),3月19日,突然發燒,隨後前往診所就醫。3月21日後被轉送至鐵定鎮區人民醫院隔離觀察、治療。

3月23日,其化驗樣本被送往緬甸國家衛生實驗室(仰光),並與昨日晚間確診。

根據衛生部的公報,該名患者始終沒有表現出其他症狀顯現。一直到23日夜間,該名患者也未出現包括呼吸困難等症狀,且病情出現好轉。目前,該名患者仍在鐵定鎮區人民醫院隔離觀察、治療。

另一位,緬甸人,26歲,從英國飛抵仰光國際機場,剛下飛機就被直接送往緬甸政府在仰光雷古(Legu)的臨時安置隔離點,22日夜間被轉移至莫比(Mawbi)寺廟的臨時安置隔離點觀察、治療。

3月23日,其化驗樣本被送往緬甸國家衛生實驗室(仰光),並與昨日晚間確診。目前,該名患者已經轉移到仰光維巴基醫院隔離觀察、治療。

截至23日晚,該名患者同樣沒有出現發燒、呼吸困難等症狀。

另據緬甸民航局剛剛發的通知。

所有登機的緬甸國民在登上前往緬甸的任何航空公司之前均必須出示醫療證明,以證明他們沒有急性呼吸道疾病(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的症狀。他們將在抵達時進行14天設施檢疫。

所有外國公民在登上前往緬甸的任何航空公司之前,均必須出示實驗室證據,證明不存在COVID-19感染,但不得在旅行日期前72小時發佈。他們將在抵達時進行14天設施檢疫。

所有獲得緬甸認可的外交官和在緬甸工作的聯合國官員還必須出示實驗室證據,證明不攜帶COVID-19感染,但旅行日期不得早於旅行日期前72小時,然後登上前往緬甸的任何航空公司。他們抵達緬甸後將受到14天的家庭隔離檢疫。

上述措施將於2020年3月25日抵達港口0001小時生效,並取代先前宣佈的措施。

鑑於上述情況,我們要求所有往返緬甸的國際航空運營航空公司應確保那些不能出示上述醫療證明的旅客,或者對於外國人和外交官來說,沒有實驗室證據的旅客不得登機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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