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發展一線」屯溪區“免減緩延降”五力齊發 加快助推企業復工復產

為紓解企業疫情期間經營困難,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國家、省、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起我區對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實行“免減緩延降”政策,五力齊發加快助推企業復工復產。截至目前,真金白銀將減免我區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等1957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共計6000餘萬元。退繳疫情期間2月份中小微企業等3793戶社會保險費563.95萬元,其中養老保險537.68萬元,失業保險18.16萬元,工傷保險8.11萬元。

一是“免徵”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根據《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皖人社發〔2020〕3號)文件精神,對我區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6月的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徵5個月。

二是“減半”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保險。對我區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2—4月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減半徵收,減徵期限為3個月。

三是“緩繳”受疫情影響困難企業社會保險。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包括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對緩繳期滿期限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免收滯納金。

四是“延期”辦理社會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對因受疫情影響延期辦理社會保險待遇申領手續的,參保單位和人員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從其符合條件之月起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自審核通過後享受。

五是階段性“降費率”繼續實施期限延長。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等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大大緩解企業運行壓力。

同時積極與稅務、財政等部門加強協調溝通,確保各項社保政策落地落細落實。進一步加大對社保“免減緩延降”政策宣傳,讓廣大參保企業準確瞭解政策要點,充分享受社保政策紅利,增強企業攻堅克難的信心,加快助推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步入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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