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嚴重,南加州華人組建“自衛隊”嚴守以待,美國政府允許嗎?

美國病毒疫情越來越嚴峻,南加州華人社區開始組建多個自衛隊,希望秩序混亂時可以替天行道保護華人財產和人身安全,想法值得同情,但是已經違反了美國法律。

一、不是所有華人都可購買槍支。

只有美國公民或移民簽證綠卡持有者才可以購買槍支。非移民簽證(學生,商務,工作等)持有者在所在州超過3個月可以購買長槍,但需要有狩獵執照和SSN。

二、美國要求不能隨意開槍。

有槍也不表示可以隨意開槍,並非他人闖入私人物業就可以開槍保護財產,必須是有生命危險的一剎那才可以開槍自衛。

三、合法擁有槍支並非可以隨身攜帶,必須有持槍證才可以。大多數南加州華人都沒有持槍證。

並不是所有的擁有槍支的人都可以拿到持槍證,只有受到暴力襲擊或者威脅的人,或者工作有生命危險的人,向警署申請後,警察局長才可以酌情考慮是否批准此人攜帶槍支。

所以華人自建組織持槍出去救助遭到搶劫或者被暴力襲擊的其它華人,絕不可取,持槍本身就違法,如果再隨意開槍更是違法。本身美國都有種族歧視思想,想必一定會快速過來懲處,那就是自找麻煩,希望海外華人同胞能平安度過疫情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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