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批量複製“疫情之下XX國”,50個微信公眾號被封!

針對近期多個公眾號套用“疫情之下的某某國:店鋪關門歇業,華商太難了!”發雷同文章一事,微信方面3月18日回覆稱,此類文章涉及誇大誤導,微信平臺已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帳號。


記者查詢涉事文章及公眾號發現,發佈類似“水文”的公眾號主體涉及三家公司:福清天天快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郭仕強;福清時代創想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紅;福清市海外同城人人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育明。


前述公司運用“掌上瑞士”“掌上白俄羅斯”“掌上印度”“掌上都柏林”等微信公眾號批量發佈雷同的標題和文章,以華人口吻講述“國外疫情下的困境”。但網友發現這些文章情節如出一轍,僅換了主角姓名、從事生意和所在國家。隨後有網友發佈“疫情之下的南極:店鋪關門歇業,南極華商太難了!”等文章調侃。


3月18日,微信方面就前述事件回覆稱,此類文章涉及誇大誤導,違反《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4.11條。微信方面已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帳號。對於暱稱涉及不正確使用國家名、地名的70個帳號,也統一清除暱稱處理。


《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4.11條顯示,微信平臺煽動、誇大、誤導類內容包括“標題涉及國內外政治、軍事、經濟領域、國家政策的虛假或誇大內容等”以及“標題以浮誇的描述,從而煽動人群要或不要去做某行為”等等。對違規情節較輕的公眾號,(微信)將對其名稱、頭像、功能介紹、圖文消息等違規點進行處理;情節較重的,將限制其帳號群發、關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帳號使用。


3月17日,前述部分公眾號的賬號主體福清天天快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曾告訴澎湃新聞,該文章來源自海外華人投稿,是負責文章發佈的工作人員“弄錯了”,把一篇文章重複發佈到了十幾個(微信)平臺。


以“掌上都柏林”為例,該公眾號文章寫道:“在都柏林,我也‘躺槍’被隔離了。2月26日,在都柏林做食品生意的中國商人王明告訴我們......”其他公眾號如“掌上印度”發佈同標題文章,內文也雷同,僅將“都柏林”換成了“印度”;“王明”換成了“王東”;“食品生意”換成了“超市生意”。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除了前述文章,該公司旗下的公眾號還批量發佈了“留在某某國的華人華僑:囤積食物自我防護,思來想去還是暫時不回國好!”“對不起,我勸你別來某某國了!”等多篇“水文”。目前,前述文章已被刪除,相關賬號也顯示不存在。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邢鑫告訴澎湃新聞,自媒體通過網絡發佈、製造、傳播關於疫情的虛假、不實信息,可能會面臨法律風險。


邢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處罰;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他提醒,疫情信息的公開性、透明性、準確性對於打贏疫情防控戰顯得尤為重要。與此相反,虛假信息的大量傳播將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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