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億美元!谷歌又領天價反壟斷罰單,效力限歐盟但不排除被效仿

50.4億美元!谷歌又領天價反壟斷罰單,效力限歐盟但不排除被效仿

谷歌又在歐盟吃到反壟斷罰單了。

日前,因涉嫌在安卓系統中捆綁安裝包括Chrome瀏覽器、Gmail、谷歌地圖和谷歌搜索等“谷歌系”應用,谷歌被歐盟反壟斷部門認定構成濫用安卓系統市場支配地位,並被處以50.4億美元的天價罰單。

事實上,谷歌上一次在歐盟地區領到反壟斷罰單,還是在2017年。

當時,谷歌因涉嫌濫用其在搜索引擎領域的市場支配地位,給予其比較購物服務非法優勢,被歐盟反壟斷部門處以24.2億歐元(約合27億美元)反壟斷罰款。

那麼,谷歌在緣何在歐盟頻繁被處反壟斷罰款?該罰款是否會立即生效?該處罰對安卓手機廠商又會產生哪些影響?

谷歌連吃罰單:與其在特定領域擁有市場支配地位有關

50.4億美元!谷歌又領天價反壟斷罰單,效力限歐盟但不排除被效仿

不論是2017年的27億美元罰單,還是最新的50.4億美元罰單,究其根源在於,谷歌在特定領域具備了市場支配地位。

事實上,關於“市場支配地位”的判定,各國的認定依據或規則原理是基本相同的。

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所謂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因此,不論是在搜索引擎服務領域,還是在安卓系統中,判定谷歌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主要的判定標準或規則就是,谷歌是否在相應領域具有市場控制力(價格、數量或其他條件),會否產生影響、阻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客觀效果。

以安卓系統為例,在智能手機市場,除去IOS系統外,就是安卓系統。

因此,如果把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市場,區分為兩個細分市場,那麼,蘋果在IOS系統中具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而谷歌則在安卓系統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安卓系統不同於IOS系統的是,它的開源性使得不同手機廠商都在使用該系統,因此,放在整個智能手機操作系統服務來看,在特定區域或市場中,安卓系統有可能處於壟斷的地位。

谷歌2017年遭遇歐盟反壟斷處罰,是因為谷歌在搜索引擎中對自己的購物搜索做了推薦,涉嫌侵犯了其他服務廠商的公平競爭權。

捆綁搭售服務:屬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依法被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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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安卓系統中,歐盟反壟斷部門判定谷歌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理由是,谷歌在搭載安卓系統的手機中,涉嫌通過預裝捆綁的方式,推廣自己的軟件。

根據一般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原理,“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的,屬於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之一。

而“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則是常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簡單說,由於谷歌在歐盟地區的搜索或安卓系統中,居於壟斷地位或市場支配地位,使得其捆綁性或融合性的各項業務或服務,很容易被認為構成“搭售”。

當然,對此,谷歌持有不同意見。其中,對於因搜索遭遇反壟斷罰單,谷歌已提起訴訟。而對於安卓系統捆綁谷歌軟件遭遇處罰,谷歌CEO也公開發文予以回應。

自2007年起,谷歌免費向手機制造商和移動網絡運營商提供Android系統。對此,谷歌認為,其投入數十億美元開發的安卓系統免費開源,作為回報,其在安卓系統中預裝一些谷歌應用並無不妥。

事實上,免費開源附加軟件預裝,原本是利益平衡的結果,但是,當開源一方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之後,這種商業模式或預裝行為可能就會涉嫌違法。

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則認為,谷歌對安卓設備製造商和移動運營商進行了多方面的限制,確保在安卓設備上的流量都流向了自家的服務。谷歌通過這種行為將安卓系統看做是強化其在搜索市場主導位置的工具,而這種做法限制了競爭對手的競爭能力與創新能力,並且影響了歐洲消費者享受競爭裨益的權利,違反了歐盟的反壟斷規定。

天價處罰影響:一般不停止執行,對安卓生態影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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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反壟斷部門對谷歌的處罰,屬於行政處罰。對此,谷歌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但是,不論是行政訴訟,還是行政複議,按照一般行政法原理,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包括行政處罰在內的行政行為一般不停止執行。

當然,行政複議期間,1)處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2)行政複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的;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會暫時停止執行。

而在行政訴訟期間,也有類似的規則,也就是處罰機關主動停止執行,或法院認為不停止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的,可能也會裁定停止執行。

因此,歐盟對谷歌的天價處罰,理論上是作出即生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處罰具有相對性,僅在歐盟範圍內有效,但對於其他國家或地區,不排除會產生引導作用,觸發其他國家的反壟斷部門啟動類似的反壟斷調查甚至出具相應的處罰。

對安卓設備廠商來說,尤其是國產手機廠商來說,歐盟的處罰對它們的影響有限。

事實上,大多數國產手機廠商,都是基於安卓系統做的深度定製,比如小米的MIUI,又或者華為的EMUI,預裝的谷歌軟件並不是太多。

因此,谷歌在安卓系統中預裝大量的谷歌應用,可能也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徵,比如在中國市場可能沒有歐盟那麼嚴重。

當然,不論如何,歐盟的罰單給“服務免費+軟件捆綁”這種模式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比如,殺毒市場的免費殺毒+軟件捆綁等,會否也存在類似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及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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