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商标到底该是谁的?这场官司将给出答案

法眼君

说到“王者荣耀”,相信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腾讯推出的MOBA游戏产品。的确,自2015年腾讯推出这款产品以来,这款游戏不仅为腾讯游戏贡献了日进斗金的营收,也几乎成为一款国民级别的游戏产品。

由于“王者荣耀”声名显赫,因其引发的法律纠纷和冲突也不少,之前腾讯就曾以涉嫌抄袭为由在美起诉了沐瞳科技。不过同以往的商业纠纷不同,这次因“王者荣耀”商标一事,腾讯的对手由之前抢注了该商标的一贵州酒企,延伸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3月17日,腾讯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线上开庭,腾讯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仍坚持之前的裁定意见。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渠成裕酒业)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目前此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两次交锋

“王者荣耀”是腾讯于2015年上线的“MOBA类游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腾讯公司在2015年10月申请注册了“王者荣耀”商标,指定使用在“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上,商标于2016年11月28日注册公告。

不过,在2015年11月,问渠成裕酒业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王者荣耀”文字商标,指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

公开资料显示,问渠成裕酒业目前共有66个商标,其中不乏“王者荣耀”“王者荣耀1+1”“荣耀之王”“王者荣耀归来”“WANG ZHE RONG YAO”等商标,类别涉及酒类、教育娱乐等。

2018年6月,腾讯对问渠成裕酒业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腾讯方面认为,对方侵犯了腾讯公司在先著作权,与腾讯公司的“王者荣耀”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使公众误认,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问渠成裕酒业的“王者荣耀”商标宣告无效。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两个“王者荣耀”虽构成近似商标,但问渠成裕酒业商标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而腾讯商标核定使用的是“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两者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认为,“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犯,也不构成商标法带有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因此,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并未支持腾讯的诉求。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是腾讯希望看到的。于是,腾讯很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能推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结果。这相当于腾讯方面就“王者荣耀”商标与国家知识产权进行第二次交锋。

商业利益纠葛

在3月17日的庭审上,腾讯指出,游戏“王者荣耀”在饮料、餐饮等与果酒类商品关系密切的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饮料等,与问渠成裕酒业注册商标的领域有高度重合。而问渠成裕酒业申请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腾讯公司的许可,或者与腾讯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

腾讯还主张,“王者荣耀”作为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游戏,自推出即成为App 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并获得多项荣誉,有较高的知名度。而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除诉争商标外,问渠成裕酒业还申请了一系列包含“王者荣耀”文字的商标,如“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还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不同意腾讯公司的起诉请求,依然坚持早先所做的裁定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者荣耀”商标到底该是谁的?这场官司将给出答案


一点小感慨

如果两家公司对“王者荣耀”商标的使用,真能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的区隔上做到泾渭分明,那么引起的混淆可能还不会很大。但眼下跨界经营已成常态,尤其是知名商标的跨领域授权使用更是极其常见的商业变现方式。因此,作为互联网领域的“法务天团”力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王者荣耀”的商标归属,不仅必要而且颇具紧迫性。此案也再次凸显了企业做好商标布局和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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