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家居用品當彩禮卻讓新娘向婆婆上交陪嫁,新娘怒: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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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把家居用品當彩禮卻讓新娘向婆婆上交陪嫁,新娘怒:想得美

什麼時候你體會到了愛情與婚姻的不一樣呢?

今天在看小說《餘生,請多指教》。顧魏與林之校一直在談著甜甜的愛情,但其實醫生早就想把林之校變成顧太太,但由於林之校還是學生,也想讓林之校體驗到一段完整的戀愛經歷,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顧魏與林之校的戀愛一談就是三年。

終於印璽和金石的婚禮刺激到了情到深處的這對情侶,他們終於決定結婚了。

那天晚上,醫生翻出了自大學開始儲蓄的存摺、銀行卡、理財產品,全部交到了林之校的手上。

愛她,就要給她錢花。“我的,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

如謫仙般好看的醫生,也有著世俗又浪漫的想法。但不能不說,當顧魏把自己的全部財產交到林之校手中的時候,那動作也許會讓很多戀愛中的女人動心。

因為,愛情可以飲水飽,但婚姻必須有物質的基礎和對未來的規劃。

這個社會很現實,不涉及到現實的愛情總是很美好,一涉及到現實的婚姻就總給人錢錢錢,到處都需要錢的無力,讓人想想都覺得累。

像顧魏醫生這種對未來有規劃,還能掙錢的人,肯定就是女人理想的優質伴侶。

亦舒曾說:“結婚與戀愛毫無關係,人們老以為戀愛成熟後便自然而然地結婚,卻不知結婚只是一種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結婚,簡單得很。而愛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每個男人都像顧魏,也不是每個女人都有林之校的好運,能愛上一個人,並與之結婚。

很多人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很多愛情就在進入婚姻的臨門一腳,把感情給踢飛了。

商議結婚,就是對愛情的再考驗,因為它總會涉及到各自的利益,各自都有結婚的條件,彩禮呀、陪嫁呀、房子呀等物質佔據了議婚的重點,相反,以前熾烈的感情卻在此時落入凡間,沾染起世間最平凡的煙火氣,漸趨平淡,甚至有時候,會因現實而離散。

結婚是把戀人拉回人間最簡單粗暴的方式,當人們不得不面對日常生活的瑣碎,糾結於柴米油鹽,面臨著各種各樣複雜的關係時,對方還是不是自己想要過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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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化名)從來沒有想到,他會因為錢的問題,與女朋友洋洋(化名)陷入冷戰當中。

他們戀愛已經有三年了,現在邱明因為被公司外派,在異地已經工作一年,現在馬上就要調回總部了。

這一年裡,距離並沒有讓他們的感情變淡,而是越來越想生活在一起,兩人想結婚。但就在談婚論嫁中,邱明與女友卻有了分歧。邱明甚至都在考慮這段感情是否還能繼續?

28歲的邱明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六年了。四年前,洋洋也來到了這家公司,與邱明分處不同的部室。

因為公司裡男多女少,有幾分好看容顏的洋洋一到公司,就引起了單身男們的關注。

洋洋雖然很享受單身男的照顧,但她與他們的相處從來都不曖昧,不會與某人走得太近,但也不會冷面相對,就像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姑娘。

其實洋洋心裡很清楚,女孩子要自愛才能獲得正經男人的尊重。在她的眼裡,邱明就是個很好的正經男人,人長得帥不說,性格也好,還有一點,工作能力很強。如果非要說邱明哪裡不好,洋洋覺得邱明的生活太節省,有些摳門。

邱明是公司裡很少穿新衣服的,也是很少叫外賣的,出行基本都是公共交通,從來不打的,哪怕住得離公司遠,他也是很早起床坐地鐵轉公交。

跟邱明好了以後,洋洋經常給邱明買衣服,送他實用的禮物。而邱明就經常給洋洋帶他自己做的飯菜。邱明說,外賣貴不說,還沒什麼營養。自己做的飯乾淨衛生、葷素搭配合理。洋洋覺得邱明就是個會生活的居家好男人,感覺很靠譜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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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國慶節的時候,洋洋帶著邱明回老家去見了自己父母。邱明才知道,洋洋家境還不錯。父親是公務員,母親有個小店面,賣些日用雜貨,兩個姐姐都已經出嫁。

洋洋父母對邱明也比較滿意,也算通情達理。在得知邱明家離得比較遠後,還提醒邱明,因為不是一個地方的,所以可能風俗會不一樣,還特地囑咐邱明,讓他回家好發子解一下,也跟父母商量一下,看看婚事該怎麼來辦。

邱明家在西北農村,家裡有四個孩子,邱明上面是兩個哥哥,已經成親,下面還有一個小他一歲的妹妹,在當地縣城工作。

這樣的家庭能培養出一個大學生,並留在大城市工作,在早些年相當不容易。所以邱明工作以後省吃儉用,把大部分工資都寄回了家裡。他想讓父母晚年過得舒服一些。

當父母知道邱明有了女朋友,還是城裡的,家庭條件都不錯時,非常高興。他們都已經60多歲的人了,小兒子也要結婚了,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兒子有歸宿,他們能不高興嗎?

父母對邱明說:你的婚事,你自己看著辦吧。你以前寄回家的錢我們大部分都還存著的,你需要就說一聲,我們給你。我們這裡的風俗,彩禮嫁妝都是要有的,現在嫁妝已經漲到5萬了。至於你們想怎麼做,你們自己商量著定吧,不過女方的嫁妝是要給我們的。

自己和洋洋的婚事,邱明一直都沒想讓父母掏錢,他想和洋洋兩人自己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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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自己家以及洋洋家的情況,他給洋洋說:

“我們結婚就別給家裡增加太多負擔了吧。我仔細比較了我們兩家的情況,我想這樣,我家裡窮,拿不出多少錢來,我來負責購買家裡的必需品,像鍋碗瓢盆、床上用品啦,就當是彩禮吧。你家條件要好一些,可能你父母也會給你陪嫁,我們這裡的風俗是5萬,你也別問家裡要太多,3萬就行了。只是這個錢到時候要給我父母。”

洋洋不樂意:“為什麼你家不出錢讓我家出錢,還要給你父母?”

“洋洋,我父母是農民,現在已經60多歲了,也沒能力再掙錢了,我不想讓他們為了我再辛苦。而你家家境條件比我家好一些,父母都能幹。”邱明很委婉地說。

“你心疼父母,我也心疼父母。你不讓父母出錢,我也不讓。”洋洋有些不開心。

“那也行。那你就用自己攢的錢做嫁妝吧。那我就把手上的錢給我父母當作嫁妝。”

“邱明,你把錢給父母,我們新家裡的東西是不是就要我來買了?我還要自己攢錢給你父母陪嫁,哪有這樣的事情?你家不給彩禮,卻要我上交陪嫁,你想得太美了吧!要不給都不要給。”

邱明的外派工資一個月有13000元,而洋洋的工資是14000元。三年戀愛,一年異地,洋洋的錢幾乎所剩無幾,為邱明買東西,還常去看邱明,根本就存不下錢來。現在邱明這樣要求自己,洋洋肯定不能接受。兩人談崩了。

說實話,接觸了這麼多婚戀問題,禾田飛歌也是第一次聽說女生的陪嫁要給男方父母,不知是真有這種風俗,還是邱明家的私心。

平心而論,婚喪嫁娶,各地有各地的規矩,但也不是定規定法不可變通。怎麼變通?我覺得依循的原則,一定要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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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邱明的說法,他家可以不出彩禮,或用別的東西代替,但洋洋卻需要出嫁妝,而這嫁妝還要上交邱明父母,如果婚嫁是這樣的,那女方是不是很吃虧?

女方帶著陪嫁出嫁,不是來養婆家的,而是孃家給自己的傍身錢。

嫁妝,從古到今,都是孃家給女兒的私有財產,是讓女兒不用夫家錢也能生活得好的物質保障,是受婚姻法保護的婚前財產,根本就不是用孝敬婆家的禮金。

洋洋越想越委屈:“邱明,你讓我自己攢錢,你也不想想,跟你談了三年戀愛,我能攢下錢嗎?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把工資寄給父母,我覺得你有孝心,所以才把我的錢兩人花。你外派,你不捨得花錢回來看我,那我去。難道這些不都是錢嗎?我們的婚事不讓父母插手,我同意。但你卻要求我攢錢給你父母,對不起,我不會答應的。這個婚結不結,你自己看著辦。”

婚姻要以物質為基礎,但更多的還是要有愛才能存在。如果因為自己的慾望過盛,而忽略了情感的因素,那副對利益“孜孜以求”的嘴臉,會讓另一半從此涼了心、寒了意、冷了情。

著名詩人席慕容在《尊重自己的伴侶》一文中說:“結婚不是從此只有兩個人面對面,結婚應該是兩個人牽手共同面對這個世界。”

結婚,確實不是兩個人的事,它會面臨著更多的人和事,這些人和事,在兩人的生活中成為幸福與不幸福的來源。而這個過程,考驗的就是兩人是否般配、是否契合。

因為婚姻中的男女是平等的,沒有一方委屈自己去成全另一方,這種卑微的結合,終究會以一方無法忍受而陷入危局。

婚姻,應該是雙方的相互尊重與理解,平等又包容,相互付出又相互接納。

哪怕剛開始會遇到很多的問題和為難,但只要兩人心在一起,三觀契合,就沒有了的生活難題,何苦要因為一時之利,而損害多年的感情?

財富可以再賺,感情受損,卻再也回不到從前。愛情婚姻都是如此,好好珍惜、牢牢把握,幸福才不會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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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82年生的金智英》劇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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