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十五條高“含金量”措施助“中小微”渡難關

  中新網黑龍江新聞3月15日電(潘秋什 記者 解培華)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精神,支持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共渡難關和健康發展。我市結合實際,制定了《佳木斯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助推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14日,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佳木斯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從減輕企業負擔、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持續優化政務服務等方面,創新推出一批具體政策措施,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穩定生產經營支持,實現紓難解困。

  據瞭解,《佳木斯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將從15方面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進行支持。具體措施包括:

  減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中省直企業經營用房和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創業創新基地2020年2月至5月房屋租金。

  免收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2020年2月至5月的汙水處理費、城市道路佔用費、檢驗檢測費、特種設備檢驗費,補償水資源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減免對以劃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商服、工業用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至5月的土地年租金。

  自2020年2月起,對中小微企業免徵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自2020年2月起,對市區及各縣(市)職工醫保參保企業單位繳費部分實行5個月減半徵收。

  自2020年2月起,對市區及各縣(市)職工醫保參保企業單位繳費部分實行5個月減半徵收;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未能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結束後辦理。

  疫情期間,保證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熱、網欠費不停供,上述費用與相關部門報備後可暫緩繳納,相關部門免收滯納金並免予其他處罰措施,同時,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以外的電力客戶,按原到戶電價水平95%標準計收。

  為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和對疫情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提供就業培訓補貼。

  降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免徵疫情期間部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增值稅。

  強化信貸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信易貸”“供應鏈金融”等模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解決資金短缺難題。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疫情期間,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加強擔保貼息支持,降低貸款企業成本,貸款週轉金手續費減半收取,延長貸款週轉金使用期限,為部分企業提供“免抵押信用反擔保”“零擔保費”政策性擔保增信服務等。

  落實省支持中小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崗返還政策,設立市級中小企業穩企穩崗基金。

  建立實施各級領導幹部聯繫服務企業制度,每名市級領導至少聯繫中型、小型、微型、初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1戶,一級帶一級,構建全方位幫扶體系。

  支持復工復產復業,引導就近就地就業,鼓勵創新創造創業,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現全市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平穩健康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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