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默笙從美國回來,一個人,走在宜市的街道......

《何以笙簫默》: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以琛和默笙一起去美國,那個默笙曾經待了七年的地方,逛她以前逛過的街......

《何以笙簫默》: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在那七年的時光裡,他們不知道對方在做什麼,過的怎麼樣,一句話沒講過,一次面沒見過。他們互相思念對方,但不知都對方也在思念自己,他們獨自一個人忙忙碌碌,暗自痛苦,卻以為對方過的很好,誤以為對方有了別人。


以琛,默笙,都以為再也回不去;都以為他們之間已經有了一段長長的距離,有了隔膜。

但是當再一次的相遇,面面相覷,不知該怨恨還是欣喜,慶幸的對待對方的回來。內心的深處比他們更瞭解他們自己。

相遇的那一刻,彷彿從來沒有分開過。

《何以笙簫默》: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沒有說一句話,而互相觸碰的,是互相思念的心。而這種相思,無法言喻,埋藏於心,深到了骨子裡,“一旦用語言說出來,大概就會被過分的簡單化......因為那說到底是一種感覺。”

這樣的相愛,即痛苦,又幸福。痛苦的是,不知道對方也還愛著自己,幸福的是,在這七年裡,你思念的人也在思念你。

以琛不容易動情,一旦動了情,就不會更改;默笙很單純,愛一個人,就要愛很久。這樣的愛情,多麼的美好,又溫暖。

《何以笙簫默》:原來愛一個人,連走他走過的路都覺得幸福


走在他((她)走過的路,體會他走過時的心情,不知道,他走過的時候有沒有也在想我。愛一個人,幸福便是如此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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