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徵地拆遷: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由這些主體簽訂有效嗎?

2020年徵地拆遷: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由這些主體簽訂有效嗎?

1/ 9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即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但是實際情況總比理論複雜,今天,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為您講解幾種特殊情況,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由這些主體簽訂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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