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減、免、緩政策是按申報期還是費款所屬期?

最近很多小夥伴在問:“社保減、免、緩政策是按申報期還是費款所屬期?”我們一起看看官方回覆吧


社保減、免、緩政策是按申報期還是費款所屬期?


社保減、免、緩政策是按申報期還是費款所屬期?


1.我們公司在杭州, 2月份繳1月份社保費,這部分錢能退還給我們嗎?


為了更精準的減輕企業受疫情影響期間的繳費負擔,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都是以費款所屬期界定執行期限的,執行起始時間是2月份。也就是說,並不是2月份繳納的社保費都可以享受減免政策,只有屬於2月份正常繳納範圍的社保費才可以。像您提到的這種情況,雖然社保費是2月份繳納的,但費款性質是1月份,因此不能享受減免政策。


2.減免企業社保費,是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


答:本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是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同時,執行階段性減徵職工醫保費政策的地區,減徵的也是職工醫保的單位繳費部分,

個人繳費部分都不享受減免政策,還得和以前一樣正常繳納。所以,您所在企業得按要求,繼續履行好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


3.我是個體戶,可以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嗎?


如果您是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戶,是可以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此次社保費減免政策的,具體來說就是可以免徵2-6月份的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如果您是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戶,則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費減免政策。


4.社保費減免政策出來後,申報操作會不會變複雜?


目前,稅務部門已經按照社保費減免政策的要求,優化了申報表單,調整了信息系統配置,並在系統中添加了企業類型的標籤。這樣,信息系統就可以自動識別參保企業類型,根據您申報的基礎信息

自動計算減免費額和實際應繳費額。所以,您只要和往常一樣進行社保費申報,就可以自動、準確地享受減免政策,不會額外增加申報負擔。而且,在辦理渠道方面,稅務部門還完善了電子稅務局、單位申報客戶端等線上申報功能,方便您足不出戶完成申報繳費。


5.我們省2月份出了暫停申報社保費政策,那是不是我們3月份申報的時候,2月份的社保費就不用交了?


為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以及後續退費負擔,很多省市都出臺了暫緩申報繳納2月份社保費的規定。但是,暫緩並不是說就豁免了2月份的應繳社保費。比如,2月份的個人繳費還需要在3月份申報繳納,2月份的單位繳費部分也要按企業類型適用不同的減免政策,在3月份申報時進行相應操作。


6.最近我們市通知,從2月份開始,職工醫保費只收一半。我們公司2月份的醫保費已經全繳了,所以打算將多繳的費款衝抵3月份的繳費,可是公司這月有員工離職了, 2月份多繳的抵完3月份的單位繳費,還有富餘。我想問一下,還能不能再衝抵3月份的個人繳費?


此次階段性減徵職工醫保費的政策只適用於單位繳費部分。因此,你們公司2月份多繳的職工醫保費可以用來衝抵3月份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如還存在富餘,也可以繼續衝抵以後月份的單位繳費。但是,用來衝抵個人繳費是不符合政策的。


7.如果我們公司申請了社保費緩繳,那我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是連續計算還是就此中斷?


為了確保繳費人的社保權益,有關部門已經明確,實施減免或緩繳政策,不影響繳費人社會保險權益。因此,在緩繳期間,您的繳費記錄會連續計算,您的權益不受影響。


8.我是廣東一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享受企業社保費免徵政策的條件,那我是否還要再申報企業社保費?是否還要提交享受政策的申請?


您的企業如果符合免徵條件,可免填單、免申請,在申報繳費環節自動享受此次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2020年2月1日以來,已繳納且符合免徵政策的社保費也會免申請退回您企業賬戶。當然,您還要繼續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據實辦理增員、減員等企業信息變更,按規定進行社保費的申報。


9.請問,緩交的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是否包括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部分?即企業是否可以緩交代扣代繳的個人保險部分?


您好,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此次實施的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在緩繳單位繳費部分的同時,允許緩繳個人代扣代繳部分。具體您可以按照本地規定,由所在單位結合個人意願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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