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史記:民國時期山東師範學校教職員薪俸

教育史記:民國時期山東師範學校教職員薪俸

省立第四師範學校校門


民國19年的規定是:師範學校校長月薪等級由教育廳廳長按下列規定數目就各校班次之多寡、事務之繁簡及各校長之學歷經驗規定之。試用期滿後,繼續任職滿二年著有成績者進一級, 已進一級者得每一年或二年酌進一級, 但須學校成績優良,有統計可考,並經教育廳查明屬實者,方可進級。

校長級別及工資額如下表:

一級 300 二級 280 三級 260

四級 240 五級 220 六級 200

七級 180 八級 160 九級 140

專任教師薪俸標準,由校長就各級教職員的學歷、經驗和職務輕重確定之。如下表:

後期師範

一級主任80 文牘60 教務員60 事務員55

二級主任70 文牘55 教務員55 事務員50

三級主任60 文牘50 教務員50 事務員45

前期師範

一級 主任70 文牘70 教務員70 事務員40

二級 主任60 文牘60 教務員60 事務員35

三級 主任50 文牘50 教務員35 事務員30

專任教員薪俸表

後期師範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140 130 120 110 100

前期師範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100 90 80 70 60

教育史記:民國時期山東師範學校教職員薪俸

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門


光緒28年(1902年)10月,在濟南設立師範館。光緒29年在師範館基礎上建辦山東高等師範學堂。宣統3年(1911年),山東十府、三直隸州已設官立初級師範學堂14處,官立師範傳習所2處,縣立師範傳習所107處 辛亥革命推翔了清朝的封建統治。師範教育亦有所改革,停辦學堂,改設學校。民國3年8月,全國師範學校進行大調整。在這次大調整中,國立山東高等師範學校改為省立師範:山東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原有的十四所省立初級師範學校,分別併入岱北道、岱南道、濟西道、膠東道所設四所師範學校。民國山東四大師範學校就此產生。 截止民國26年“七.七”事變”,山東省共有省立師範學校5所,省立女子師範學校1所, 省立簡易師範學校8所,縣立鄉村師範學校19所,數縣聯立的鄉村師範學校4所。私立師範學校較少,多數中學附設簡易師範班。

省立師範學校校長,由省教育廳提出合格人員,經省政府會議通過任用之;縣、市立師範學校校長,由縣、市政府選薦合格人員,呈請省教育廳核准任用之。

師範學校教職員由校長聘任,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案。師範學校教員一般情況應為專任。初聘教員任期一年為原則,後酌情續聘。

各類師範學校及特別師範科、幼稚師範科的學生一律免收學費,酌情免收學生膳食費之全部或一部分。學生入學時得繳保證金五至十元,畢業時發還。無故退學或被學校開徐學籍者保證金慨不發還,同時還要追繳免收之膳食費。師範學校不向學生徵收圖書及體育等任何費用。

注:主任是指教務、訓育、事務三類。


教育史記:民國時期山東師範學校教職員薪俸

山東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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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立第一鄉師校門

教育史記:民國時期山東師範學校教職員薪俸

山東省立第一鄉師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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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立女子師範學校學生及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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