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勞動合同“3小點”, “新人”照樣如魚得水

掌握勞動合同“3小點”

“新人”照樣如魚得水

掌握勞動合同“3小點”, “新人”照樣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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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語

茫茫人海,多少次驀然回首,才使得我們擦肩而過。企業和個人,歷經幾次面試考核,但凡能走到一起的,無一不是一種緣分。上一篇為大家講了面試常見的10個問題的回答方法。那麼今天就來說說,面試成功之後,簽約的注意事項。

掌握勞動合同“3小點”, “新人”照樣如魚得水

技巧1

第一,必備內容不可少,勞動安全要保障。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包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要注意的是:第四、五、七、八項。合同中應當標明工作的內容、時間、地點、以及環境。千萬不能忽視第八項,要知道崗位不同,工作的環境也不同,提供的安全健康措施,對於一些有一定危險的工作來說,尤為的重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是革命的先決條件。

技巧2

第二,試用期裡細則多,事後維權不如事前謹慎。

首先,我國的試用期分為不超過1個月、不超過2個月、不超過6個月。分別對應: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一年以上不滿三年、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三種期限的勞動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

1、有兩種情況是不能約定試用期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

2、切記,從用工之日起計算,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有和你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是事後維權畢竟是要投入一番時間和精力的,現實中但凡出現這種情況一定要靈活應變,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3、試用期工資,應當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上班之後可要留個心眼,關注一下自己的工資是否處在公平的境地。

技巧3

第三,霸王條款要小心,約定不能隨便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不能在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的。也就是說,如果發生用人單位提出奇怪的開除條件,寫進勞動合同並不代表合法,培養基本的法律意識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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