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 0:11 的看法

卡塔爾站已煙消雲散。關於伊藤大戰丁寧4:0 的女單半決賽結果,一直是國人茶餘飯後的話題。早就想寫點這場球的看法,因顧忌丁寧的心靈創傷。幾天過去了,加之陳夢完勝伊藤,鎖定了最有含金量的女單冠軍。也算給丁寧送去了安慰。

現在回過頭來再談這場伊藤與丁寧比賽事情,丁寧的結果我實感同情。我不說比賽失敗的原因分析。只談以後要是再出現 0:11的現象時,我們該如何處理。

我對  0:11  的看法

丁寧被伊藤吊打0:10 的時候,發球權轉到丁寧的手上。此時的丁寧就應該選擇發球自殺。我認為以下兩對。

第一,此時的丁寧,不應考慮伊藤會給你體面的讓球。要讓她最後一個發球就讓了,比分應是1:9 。即使最後一球該對手發,只要她發過來,就表明對手堅決的態度。你就該放下球拍拒接,同樣以示自己的態度。這是表面自己性格的行為,讓對手揣摩。

第二,丁寧如果想用最後一分去翻盤,那一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這不是什麼精神的追求。結果依然是輸,而且反送對手一個讓自己永久恥辱的結果。所以只能怪自己理解對手的為人太膚淺。

我對  0:11  的看法

即使按照體育精神的層面講。比賽時應該認真對待每一球。但是比賽後的比分,是沒有人會用體育的精神,去理解你的慘敗。今後如果遇到此事,當對方已經表明了態度時,最好的選擇就是自己頭撞南牆。也不給對手打死在南牆下的機會。

我對  0:11  的看法

體育精神應該是在相對的公平基礎上,向著更高,更好,更強的目標奮進。但是一旦失去了相對的公平,精神的光芒也會失去色彩。試想足球比賽 5:0 或10:0 的結果,可以視為體育精神的追求。當 20:0 或 30:0 的比分時,就已失去了相對實力的公平。此時不僅沒有了體育精神的成分,反而出現了羞辱人格的怪像。但願大家理解我意。更願丁寧拋棄過去。人生何球,球外風景依然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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