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直接審核廣州人才綠卡,琶洲重點企業高管和技術骨幹可申請

根據廣州市政府正式向各區下放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權限的部署,海珠區率先出臺區一級實施辦法,完成審核權限承接工作。3月9日起,正式受理海珠區人才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

在海珠區層面,依據《廣州市海珠區發展和改革局等13部門關於印發海珠創新島“1+6+1”產業政策體系文件的通知》(海發改規〔2019〕3號,以下簡稱《海珠創新島十八條》)評定的產業領軍人才和產業精英可申請廣州人才綠卡。

在以下單位任高層管理或骨幹技術崗位的人員也可申請:

1、當年度海珠區重點建設項目、海珠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點項目業主單位。

2、海珠區總部企業、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重點發展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

3、海珠區重點招商引資企業。

4、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琶洲核心片區(不含廣州大學城)範圍內的重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企業。

5、海珠區重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廣州市人才綠卡申領條件、享受待遇、審核流程和領取方式如下:

一、申領條件

凡符合本區引進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的,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內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領人才綠卡。

(一)經廣州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入選國家相關人才支持計劃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省(部)級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 “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和省級技術能手,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

3、國家和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項目主要完成人,“珠江人才計劃”、“廣東省培養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等省級人才工程入選者。

4、在本市年度重點項目主要承辦單位,或本市戰略性主導產業重點項目主要承辦單位,或本市認定的總部企業等,現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或任職骨幹技術崗位的人員。

5、廣州市傑出專家、優秀專家、青年後備人才,廣州市“百人計劃”入選者,廣州市產業領軍人才,以及經廣州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其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學習和創新創業經歷經驗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包括:

1、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或世界500強企業)從事3年以上研發、管理等工作並擔任過中高級職務的人才。

3、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型人才。

4、有豐富的海外創新創業經歷,並在本市、區重點產業領域中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區創業,有助於提升我區相關產業發展水平的領軍型人才。

(三)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並具有相關領域從業經歷10年以上的專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的人員;或具有雙一流大學(A類和B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所從事的工種(崗位)符合廣州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的人才。

(六)持有《外國專家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的高端外籍人才。

(七)工資性年收入達到6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2萬元人民幣以上在我區就業的港澳臺人員及外籍人員。

(八)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有關部門認定具有某種特殊技能或專長的人才。

(九)依據《廣州市海珠區發展和改革局等13部門關於印發海珠創新島“1+6+1”產業政策體系文件的通知》(海發改規〔2019〕3號,以下簡稱《海珠創新島十八條》)評定的產業領軍人才和產業精英。

(十)在以下單位任高層管理或骨幹技術崗位的人員:

二、享受待遇

隨遷子女學前教育階段,符合年齡要求的,具有報名參加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的資格;義務教育階段,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按本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辦學校(含民辦學校政府統籌學位)就讀;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在報考範圍上享受與本市戶籍考生同等待遇,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可將人才綠卡作為投資身份證明,依法申辦工商營業執照。持有人為外國國籍、取得外國永久(長期)居留權或為港澳臺地區居民的,投資興辦企業時,可持人才綠卡直接申辦工商營業執照,無需再對其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公證、認證。

可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並依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3〕28號)申請本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

對人才綠卡持有人實行居住地屬地管理,人才綠卡持有人無須重複辦理居住登記手續,職能部門及時跟進服務管理。

按《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穗財規字〔2019〕5號),取得綠卡的境外人才可申請大灣區個稅補貼。

三、審核流程

網上申請: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

後臺審核:(區人社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

公安制證:(市公安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窗口發證:(申領人可選擇現場或郵寄到付方式領證)

四、領取方式

為提供更高效服務,在人才綠卡領取方式方面增加郵寄服務,即申領人可選擇現場或郵寄到付方式領證。

人才綠卡發放地址如下:

1、廣州市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地址: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諮詢電話:020-34371347。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

2、廣州政務服務中心琶洲分中心。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066號中洲中心北塔二樓,諮詢電話:020-89231202。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00,下午1:00-5:00(週五下午1:00-3:00)。

採寫:南都記者 代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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