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符合條件的企業復工復產不再需要報備

海珠:符合條件的企業復工復產不再需要報備

廣州市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揮部辦公室關於明確企業復工復產

相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海珠: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不再需要报备

按照省政府2月16日召開的全省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會議指示精神,根據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式的變化,統籌抓好抗擊疫情和經濟發展“兩條線”。海珠區新一階段的復工復產補充通知如下:

1.轄區內日租房、民宿和小旅館等場所,以及棋牌、沐足、桑拿、遊戲廳、卡拉OK、封閉美容健身、網吧、遊藝場所等經營場所,城中村內製衣廠、作坊、倉庫等場所以及其他密閉不通風的經營場所,按照《海珠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通告》的要求執行。

2.旅行社團隊及機票+酒店旅遊產品業務,繼續暫停;影院、劇場等娛樂場所,各類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公共服務場所等,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經營單位,嚴格按照《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印發廣州市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審慎復工復產;

3.中大紡織商圈復工復產,視疫情防控的態勢而定,可有序做好復工復產的前期準備;其他專業批發市場按照《廣州市海珠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明確企業復工復產相關事項的通知》(海肺炎防控辦〔2020〕9號)的要求執行。

4.其他企業按照《廣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防治組關於印發的通知》(穗衛肺炎防控函〔2020〕120號)要求,並落實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自行確定復工復產時間,無需報備

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20 日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轉運聯繫表

海珠: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不再需要报备

來源 | 海珠區科工商信局

投稿郵箱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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