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檢察院關於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公告

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檢察院

關於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公告

根據自治區信訪局《關於有序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通知》(桂信通〔2020〕11號)文件精神和《中共貴港市委員會貴港市人民政府信訪局關於有序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3月10日起,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檢察院恢復接待群眾來訪,來訪群眾務必攜帶身份證和手機,佩戴口罩,服從現場引導。


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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