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罰款!許昌管控環境空氣質量出重手

3月12日,根據2020年雙節(春節、元宵節)期間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市汙染防治攻堅辦對PM2.5平均值排名最後一名的鄢陵縣,公開約談其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對全市鄉(鎮、街道辦)PM2.5平均值排在最後五名的建安區靈井鎮、建安區河街鄉、建安區張潘鎮、長葛市石象鎮、長葛市古橋鎮,公開約談其鄉(鎮、街道辦)主要負責同志。


依據相關規定,我市對鄢陵縣給予200萬元經濟懲罰;對建安區靈井鎮、建安區河街鄉、建安區張潘鎮、長葛市石象鎮、長葛市古橋鎮,分別給予50萬元經濟懲罰。


此前,我市依據《關於對2020年雙節期間環境空氣質量實行單獨考核的通知》及《關於2020年雙節期間上報環境空氣質量數據和加強鄉鎮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的通知》規定,對2020年雙節期間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統計時間段為1月17日—2月10日。


據瞭解,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措施得力,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管控了全市煙花爆竹燃放問題,避免了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區域空氣質量突高現象,全市空氣質量同比得到明顯改善。市政府及市汙染防治攻堅辦相關領導多次帶隊參加全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調研及督察,有力地推動了全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許昌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丨王培欽

通訊員丨劉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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