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一首《過年disco》登上春晚舞臺,原本已經名聲大噪的董寶石(大家也親切稱呼“老舅”)被更多觀眾所熟知,加上與陳偉霆、張藝興的合作,一時間原版的《野狼disco》這首歌幾乎無人不曉。

故事本應是,說唱歌手董寶石,憑藉原創歌曲選秀出道,過關斬將,歷史性地走上春晚舞臺,邁向人生巔峰……

但是,幾天前,一位趙智功律師的爆料橫空出世,董寶石侵權、剽竊、抄襲的質疑直接衝上熱搜。

這次,東北的文藝復興之路又塌了嗎?

趙律師的文章洋洋灑灑,有些小夥伴可能都沒看完一半就退出了,韋恩幫大家劃一下重點,趙律師為什麼說《野狼disco》侵權:

1.《野狼disco》的歌詞和作曲(旋律)是董寶石的創作,但伴奏(Beat)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More Sun》,全世界只有作者Ihaksi的電腦裡才有Beat的原始工程文件以及音樂分軌。

2.《More Sun》發表時間遠早於《野狼disco》。

3.趙律師用比較大的篇幅普及了一下音樂知識,傳統流行音樂創作是先有歌,後配伴奏;說唱歌曲是先製作Beat,後寫詞;結論:Beat在說唱歌曲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看很多著名rapper聽到Beat的反應就知道Beat有多麼重要(這不是一句廢話,後面要考)!

4.Beat可以授權,比如Ihaksi的99美金的授權合同,僅限於非營利性質的表演。

5.為了防止Beat被濫用,音樂製作人會在音樂中加入特定音效,《野狼disco》開頭的“peew~~~peew~~~”以及低沉的一句“Ihaksi”就是原作者的“防盜水印”(劃重點)。

6. Ihaksi已經把《More Sun》的綜合性版權獨家授權給瑪西瑪國際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期限是2019/11/15-2049/11/14,而未授權給董寶石

所以說,董寶石沒經過這個瑪西瑪公司的授權就使用Beat,屬於侵權,趙律師接受瑪西瑪公司委託,向野狼團隊、英皇、華為、網易雲、咪咕都發送了停止侵權的律師函。

吃瓜群眾的節奏無疑被帶了一波,隨後,老舅錄了一段誠懇的視頻,自然有另一番說辭。

真相到底是什麼呢?韋恩帶大家一起扒一扒。


一、寶石的權利

趙律師的推文中有一張99美元授權合同的圖片,雖然沒有簽字蓋章,但是寶石老舅自己也在視頻中大方承認,就是購買了99美元的“無限制使用”伴奏版本,那我們可以假設寶石簽約的就是這份合同,大家看錶演權這一段:

源視頻來自B佔up主“音樂老學長TEN”

實際上這兩聲子彈音效是YouTube網站自身的水印,不管寶石老舅是怎麼下載到帶有子彈音效的音頻,這兩聲不是原作者的水印。這也是為什麼趙律師雖然在推文中堅定地說,兩聲“peew~peew~”和“Ihaksi”都是原作者的水印,之後卻在律師函中隻字不提兩聲子彈音,只提到了“Ihaksi”。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截圖來自微信公眾號“趙先生的事務所”

而寶石老舅看了指責自己侵權推文之後,不論他到底買了版權沒有,只要他對這兩聲“peew~peew~”作出任何回應,就在輿論上輸了,因為兩聲子彈音能讓大家猜想到一種可能:當初老舅尚未購買原作者正規授權的情況下,先將YouTube網站上的視頻《More Sun》轉載成音頻,在創作《野狼disco》時,自己操作失誤忘刪了網站自身水印,而這種視頻轉音頻的方式,並非正規授權方式,哪怕之後購買了正規授權。

儘管法律會作出公正的評判,但作為一個藝人,寶石老舅陷入的糾紛,正以分秒必爭的姿態影響著他的商業價值,這恐怕不是滯後的公正判決能夠彌補的。而此時,瑪西瑪公司已經在談判桌上先勝一籌。

2.寶石的郵件

韋恩本來也覺得疑惑,寶石曬出了與原作者溝通的郵件,時間在2019年11月初,最初Ihaksi一直拒絕出售獨家授權,卻又在11月25日直接回復說已經將獨家授權賣給其他人。這個問題,原作者已經作出了回應: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圖片來自新浪博主“嘻笑堂”

3.原作者立場

至於趙律師的推文中稱Ihaksi並不是因為歌火了所以想分一杯羹,韋恩是相信的,想分一杯羹的人並不是原作者;至於原作者震怒的說法,韋恩是懷疑的。再附幾段Ihaksi在《More Sun》視頻下方與網友的互動,可以看出,Ihaksi錄製視頻是因為瑪西瑪公司要求證明自己是作者,並非想要訴訟,他甚至希望把案子放下,之後與寶石GEM合作歌曲。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圖片來自新浪博主“嘻笑堂”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圖片來自新浪博主“嘻笑堂”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圖片來自新浪博主“嘻笑堂”

野狼disco到底花落誰家?原作者再度發聲,要與董寶石搞合作?

圖片來自新浪博主“嘻笑堂”

《野狼disco》給許多觀眾帶來了快樂,我們都不希望因為一些糾紛埋沒了優秀的作品,更不希望寶石老舅因此銷聲匿跡。

在這件事上,韋恩的態度是客觀中立的,因為的確雙方都存在一些瑕疵。只是希望本文能夠有助於大家理性的思考,而不是被個別人帶了節奏。

最後,韋恩有一個大膽猜測:瑪西瑪公司和寶石老舅的版權糾紛會私下和解解決,寶石老舅在《野狼disco》上賺的錢分給這個公司一杯羹,而寶石老舅和編曲原作者Ihaksi兩人冰釋前嫌,一起合作一首新歌,兩個人再登一次頭條,這次是正能量。估計這樣的結局對三方都有利,也可能是最好的結局,打官司永遠不是最好的辦法。


透過社會問題的表象,剖析其背後的法律邏輯;

通過輕鬆詼諧,淺顯易懂的方式,傳遞我們的法律觀點;

希望我們的文字,帶你認識不那麼乏味的法律。

“韋恩談律法”,第一時間為您送上社會時事的法律分析!


本文素材均來自公開資料,本文觀點不代表對事件走向的任何判斷,訴訟/仲裁案件最終應以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裁判/裁決為準。

本文觀點系在中國法律框架下形成的,僅供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聲明:本號作者發佈內容,包括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標明來源的內容除外)均為原創,享有著作權。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轉播、刊登、改編,否則作者將保留採取法律手段追責的權利。若您認為文章內有任何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進行核實並更正,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