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典故丨不痴不聾不做家翁:真的要聾要痴才能做一家之主嗎?

譯文:避雨作為一家之主,對子侄輩的一些小過失,要裝痴假聾,不必追究,否則大家庭就難以維持。

典故出處:

典出宋·司馬光《資治通鑑》:鄙顏有之“不痴不聾不做家翁”兒女子閨房之言,何足聽也?

中華典故丨不痴不聾不做家翁:真的要聾要痴才能做一家之主嗎?


典故故事:

唐代,爆發了著名的“安史之亂”,又接連發生了回紇、突厥等少數民族入侵,唐皇被逼的幾次逃難,郭子儀多次打敗亂軍,使唐王朝轉危為安。唐代宗李豫為了酬勞郭子儀,除了給他高官厚祿外,還把自己的女兒昇平公主嫁給他的兒子郭暖為妻。

中華典故丨不痴不聾不做家翁:真的要聾要痴才能做一家之主嗎?

小夫妻吵架的時候,昇平公主擺起了公主架子。郭暖氣憤地說:‘你是公主又有什麼了不起!皇帝不是全靠我爸爸出力才能坐穩皇位的嗎?我爸爸還不稀罕做皇帝呢,要不然早就做了!’昇平公主氣的立刻跑到皇宮去向皇帝哭訴。郭子儀恐慌不已,郭暖的話如果被追究起來,是要滿門抄斬的呀!於是他連忙把郭暖捆綁起來,並向皇帝李豫請罪。誰知李豫卻不以為然地說道:“俗顏說:‘不痴不聾不做家翁。’兒子、媳婦吵嘴說的話,大人何必計較呢?”一場天大的風波就這樣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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