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俗話說:“夫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話雖然聽起來很殘酷,但畢竟我們的生活是現實的。在現在這個社會上,如果自己不夠強大,那麼誰都指望不上。因為人這一輩子,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一輩子那麼長,誰還沒有一些糟糕的經歷。在婚姻中也是如此,你根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到底哪個會先來到。當意外先到來了,丈夫首先緊張的卻不是自己,那自己又該如何是好?我的一個朋友方敏跟我敘說起她的人生突如其來的意外經歷,而這個意外的到來,讓她看清了丈夫的嘴臉。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讀者來信

我叫方敏,是杭州人。我和我丈夫佟偉是網戀奔現相識的,我們的故事還是很美好,沒有那麼狗血。我的人生前三十年可以說是順風順水,我父母早年在深圳經商,打小我就在深圳長大,到了後來考大學的時候我才考回了杭州讀。

由於我父母經商,所以我家底還算是比較豐厚,丈夫佟偉的家境就比較普通,他家是個小城鎮,不過我並不介意,我對金錢這些並沒有什麼想法。剛開始我和父母說起佟偉的時候,他們是反對我們在一起的,畢竟長輩都覺得網上認識來的人都很不靠譜,現在還說要一起結婚生子,我父母怎麼說也不能夠同意這門婚事。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無奈之下,畢業之後我一個人留在家鄉杭州獨自發展,好幾年都沒有回去深圳過,父母自從我開始工作之後,也就慢慢的沒有做生意了,這些年賺的錢也足夠他們養老了。而我也已經開始工作,能夠自給自足,不過我父母也有為我打算好,他們為我在深圳買了兩套房,在杭州買了三套房,這五套房都是寫我的名字。

後來,在我的僵持之下,我父母終於肯接受佟偉了,在我們結婚的時候,我父母只和佟偉要了八萬八的彩禮,剛好這數目是在佟偉的能力範圍之內,我們也就順利地結成了婚。

結婚後的這些年,我們過得都順風順水,在我們結婚一週年紀念日那天,我發現我懷孕了,丈夫知道這消息之後高興得不得了,他很寵著我,他還提出讓我辭職在家安心養胎,他一個人有能力賺錢養家。他還特意將婆婆接過來和我們一起住,說這樣婆婆方便照顧我。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在我懷孕的這段時間,我婆婆對我的照顧還算是可以,起碼隔三岔五的就燉湯給我喝,平時我在家也沒有讓我做過家務,全都是她一個人在搞定。我的婆婆算是比較明事理的人,生男生女她都不在乎,她只想要個健健康康的兒孫就夠了。

雖然我第一次和婆婆住一起,這難免會有些小摩擦,但也還好,直到後來,我在醫院把我女兒給生了下來,婆婆就開始忙前忙後的照顧起自己的孫女,丈夫當時在外地出差,不能過來照顧我,但好在那時候我有婆婆在照顧。

等到孩子長大了些之後,婆婆就回老家居住了,因為她也有自己的生活,我也能夠理解。現在我就在家帶著我女兒,陪著她長大。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我以為著生活能夠很幸福的維持下去,可是我很不幸,在去年的上半年,我總感覺背脊老是陣陣抽緊,沒想到後面我去醫院檢查,我被確診患上肌萎縮側索硬化症,就是俗稱的“漸凍人”。我當時知道這消息的時候,我感覺很絕望,為什麼老天要這麼對待我,我丈夫知道這事情後,半天都沒有說話。

我原本的生活是想要去遠方,現在發現我人生的盡頭也就恍惚一下就在眼前,自己的肌肉會萎縮,然後吞嚥困難,發展到最後可能就是呼吸衰竭。

佟偉陪著我輾轉了好幾家醫院,得到了都是統一的診斷結論。後來家庭的氣氛就變得很壓抑。後來,我連路都走不了了,丈夫買來輪椅給我,我就跟他說:“要不,我們賣一套房子吧,治這病需要花錢。”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佟偉而脫口而出說:“那我們總要考慮女兒的份啊。”

我愣住了,丈夫也看著我,兩個人之間第一次這麼尷尬。

後來,我趁自己還能夠說話,就想趕快去將房子賣掉,怎麼說這也是我的婚前財產,我多次詢問丈夫,讓他將我的一套房產給賣掉,可他卻總是拒絕我,說:“你把房產賣了,我們的女兒怎麼辦?”

後來我就讓我父母帶著我,來到杭州國立公證處,就是想要辦理“意定監護”。我想把我的第一順位監護人丈夫給換掉,換成由父母來照顧我這個不會太長的餘生。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就在今年年初,我和父母就之前諮詢過“意定監護”,“監護”在很多人的印象裡,是大人照顧孩子,其實對於一個成年人在失去智力和能力的狀態下,也會凸顯出監護的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按照原本的法定監護的順序,如果是已婚的,配偶是第一順位監護人,接下來才是父母。

在這大半年看我丈夫那態度,我就已經做下這個決定了,要讓我父母在我可能“不行”的時候做監護人,所以我財產動用等各方面都是由我父母說了算,而不是我的丈夫。

因為我丈夫的態度,讓我對他感到很失望,也看清了他的嘴臉,所以我才會做出這個決定,想以後哪天我不在了,我父母還能夠幫我分配這些財產,我相信我父母到時候是不會虧待我女兒的。

“女子婚前有五套房產,婚後想賣房為自己治病,卻遭丈夫的反對”

皓宇有話說

其實朋友方敏這麼做挺正確的,畢竟那時候她提出要賣掉自己的一套房產來為自己治病,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妥。這畢竟也是屬於方敏的婚前給人財產,她的丈夫並沒有權利可以干涉。

當方敏提出要賣掉一套房產為自己治病時,丈夫的第一反應居然是女兒,而不是妻子的性命,等他們的女兒大些就會知道當初自己的父親不願意賣房救母親,這對於女兒來說是精神上毀滅性的傷害,可能還會看不起自己的父親。這樣的男人說白了就是不負責任,說嚴重點就是沒有人該有的社會意識。

畢竟生命只有一次,錢沒了可以再賺,人沒了就真的徹底沒了。有句話是這麼說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縱然知道妻子得的病相當於絕症,那也要抓住任何一切可以醫治的機會為自己的妻子爭取最後的生存。

說到底,其實並不是夫妻真的只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只是很可惜,你愛錯了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