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吹的“神醫”李躍華該不該抓?

先說結論:毫無疑問,必須抓,而且必須嚴懲!

許多網友說應該先鑑別李躍華的治療方案是不是有效,再決定是不是要嚴懲,甚至說李躍華在疫情期間不顧生命危險上門服務,應該嘉獎,簡直是匪夷所思。

眾所周知,我一直是一個堅定的反中醫者。但是這次我強烈贊同相關部門嚴懲李躍華,卻不是因為他是中醫。實際上他在治療過程中用的化學品和注射方法,都是西醫,只是採用了所謂的穴位注射這一和中醫相關的概念,故意往中醫上靠,讓人誤以為他是中醫,以達成混淆視聽,渾水摸魚的目的。

接下來說四條我認為他必須被嚴懲的理由:

1、偽造證件:李向調查人員出示的醫師資格證顯示自己是註冊醫師,許可範圍是西醫,但是跟據調查結果,李躍華從未取得過醫師資格證,該證件被證實系偽造。

2、擅自拿患者做實驗:將苯酚這一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的物質,直接注射到患者體內,聲稱能治療多種病毒感染疾病。眾所周知,一種藥品在拿人體做實驗之前需要經過非常嚴格的動物實驗,拿到許可之後才能進行人體實驗,之後才能視情況決定是否能在臨床應用。但李躍華拍腦門想出的一個治療方案,就敢直接用於臨床治療,簡直拿病人生命當兒戲,和故意殺人無異。

3、在無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反覆接觸多名感染者,卻不主動隔離,無視自己可能成為巨大傳染源的風險,拿相關規定當兒戲,更是拿他人生命當兒戲。

4、疫情期間胡亂吹噓治療效果,使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政府的科學防疫措施產生懷疑,許多人因此耽誤了接受正規治療的時機,抗疫工作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四條,尤其第二條第三條,比醉駕的情節還要惡劣。如果有人因他而被傳染,判他一個危害公共安全都不為過。

至於許多人認為李躍華的治療方案可能有價值,有沒有必要投入大師資金卻做相關驗證實驗,我武斷的認為完全沒有必要。人們對病毒的的致病機理已經非常瞭解,如何抵制病毒複製的機理也很清楚,想從傳統化學藥品裡找到特效藥,對人體還沒有明顯的副作用,根本不現實。

而且,諸位要知道,檢驗一種藥品是不是有效,需要多大的代價嗎?如果一個任何人自稱發明一種療法,咱們就要國家掏錢走正規流程去驗證一次的話,那最開心的是藥廠,以後開發新藥再也不用自己掏錢做實驗了,只要直接向患者身上用,然後等國家出錢來做後面幾年的實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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