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南宋時候,有個名叫張子能的人,在太常寺任職博士。
太常博士,官屬正七品,剛入流,執掌宗廟禮儀、社稷祭祀等事宜。
別看張兄官兒不大,但媳婦鄭氏生得花容月貌,冶豔動人,妥妥的美人坯子。
只可嘆,天若妒紅顏,紅顏必薄命。
鄭氏年紀輕輕就身染重病,且無藥可救。
這日,情知大限將近,鄭氏把張兄叫到了榻前。
“相公,我要走了。”
張兄淚眼汪汪道,“你要走了,我如何是好?”
“等我死了,你再娶一個,以後就不會掛念我了。”
張兄聽罷,愈發悲慟。
“不,此生我只愛你一個,絕不會再娶別的女子。絕不。”
張兄話甫脫口,已入彌留之境、行將閉目的鄭氏,兩眼忽地放亮,還差點坐起。
一驚一乍,是不是挺嚇人?
可更嚇人的,還在後頭呢。
02
“你發誓。”
鄭氏一字一頓道:“除非你發誓,我才會相信。”
“我,張子能,現對天發誓,今生決不再娶。如有違背,必為閹人!”
閹,閹割,也稱淨身,去勢。
閹人,即被淨身去勢的人,特指太監。
在此,多囉嗦幾嘴。
太監,始於先秦,盛於隋唐,風光牛掰於大明,本為宦官中的高級官員。
最低檔的,叫典簿、長隨、奉御;
幹到中層,曰監丞、少監;
再往上爬,約等於總裁助理一級,才有資格稱太監。
也就是說,太監絕非一般人物,更非去了就能當的。
就此打住。
聽張兄信誓旦旦,立下不啻於天打五雷轟般的重誓,鄭氏長舒口氣,笑了;
頭一歪,死了。
如花似玉的愛妻過世,張兄甚是悲傷。
停屍入殮期間,依照當地風俗,還專門僱請一位老嫗,前來照看屍體。
那老嫗是職業守屍人。
幹一行愛一行嘛,頗有操守,當晚就睡在了鄭氏的屍體旁側。
驚魂詭事,就此上演。
03
俗言:一更人,二更火,三更鬼,四更賊,五更雞。
這鬼魅出沒,多在三更。
彼時,守屍老嫗尚在熟睡,忽聽一陣窸窣動靜傳入了耳鼓。
該不是進了貓狗吧?
老嫗被驚醒,揉揉惺忪睡眼環顧四周。
這一看,一盞油燈,殘光將熄。
恍惚之中,鄭氏居然又活了!
眨巴眨巴一雙桃花眼,嘆息三聲,緩緩坐起。
接著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抖抖手啊,抖抖腳…
(范曉萱走錯片場了。)
那老嫗見狀,登時骨寒毛豎肝兒顫,“媽呀”一聲慘叫,倉皇而逃。
門外,還有幾個守衛在值夜。
聽聞驚叫,急忙入內查看。
不看還好,一看之下,個個皆駭得面無人色,軟了雙腿,尿了褲子。
那鄭氏繞室而行,一圈,兩圈,三圈……
整整繞行百圈後,噗通,又躺倒原處恢復了常態。
及至天亮,聽聞怪舉,張兄亦驚恐夠嗆,匆忙將鄭氏下了葬。
04
寫到這兒,也許有朋友會說,編故事嚇人的吧?
沒錯,就是鬼故事。
原作者是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鄱陽縣)人洪邁(1123年—1202年)。
洪邁,字景廬,號容齋,又號野處。
官至翰林院學士,宰執(副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其學識淵博,著書極多,有《野處類稿》、志怪筆記小說集《夷堅志》、筆記《容齋隨筆》等名作流傳於世,膾炙人口。
本文所述詭譚,便出自於洪邁的《夷堅志》,名《張夫人》。
張夫人鄭氏,年輕病亡,還魂屍變,入殮下葬,經此一番折騰,張子能心有餘悸,落下了病根。
一轉眼,三年過去,張兄時來運轉,發達了:
“張為大司成,鄧洵仁右丞,欲嫁以女,張力辭。鄧公方有寵,取中旨令合婚。成禮之夕,賜真珠寢帳,其直五十萬緡。然自是多鬱鬱不樂。”
大司成,官職名,教導世子(貴族子弟)之官。
張兄官升大司成,與太子黨走得近,自是春風得意,也引得右丞相鄭洵仁前來押寶,嫁女,當老丈人。
人、財、官三得,多美的事。
焉料,張兄不敢要啊。
並非託詞,是真不敢要。
為啥?
很簡單,張兄心裡一直記著對亡妻鄭氏發的毒誓呢。
特別是那屍變驚魂夜,何其恐怖。
如若再度發生,豈不活活嚇死個人?
05
不要不行,硬給。
見張兄推三阻四,不敢娶親,鄭洵仁索性直接找聖上幫忙,來了個下詔賜婚。
聖上御賜,張兄就算滿肩膀長的都是腦袋,也不敢拒絕。
沒轍,娶。
洞房花燭夜,聖上挺夠意思的,還賜賞珍珠帳一簾,價值五十萬。
能得此恩寵,不高興出大鼻涕泡來才怪。
可事實卻是,張兄從早到晚唉聲嘆氣,生怕亡妻會找上門。
世上的事就是這麼怪,想啥沒啥,怕啥來啥。
這日中午,張兄去了書房午睡。
迷糊之中,忽聽吱呀聲響,窗戶頃刻洞開。
緊接著,亡妻鄭氏飄悠悠而入,形容猙獰,手指張兄鼻子破口大罵:
“我死那天,你還發誓了,原來你是糊弄鬼呢,這麼快就違背誓言,我看你大禍臨頭了!”
喊著罵著,絕招使上了。
“遽登榻,以手拊其陰。”
張兄登時疼得撕心裂肺,尖厲慘叫,“自是若閹然”,從此變閹人。
經此詭異禍事,張子能抑鬱而終。
至此,故事完。
是不是覺得故事沒完?
這也是作者給隨意發誓人的警告,不守誓言,容易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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