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真想帶你回中國打一頓

“真想立刻帶你坐飛機,到了中國好好揍你一頓再回來”,一位留美華人媽媽氣急敗壞地對熊孩子說。

在北美,談論“打孩子”的問題無疑是政治上的不正確,但你若膽敢動手打孩子,一不小心被愛管閒事的鄰居/教師/醫生知道上報給了社工,那麻煩可就大了——社工立即上門帶走孩子,之後你就掏銀子請律師打官司來慢慢證明你沒虐待孩子了吧。

在中國,雖然可以用“打”來教育孩子,但這也是很out的做法——所有的育兒專家及育兒書籍都不會像從前的老人那樣,告訴你“孩子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如今都是口徑統一的痛斥那些打孩子的做法:“這些是赤裸裸的恃強凌弱,殘害兒童,會對孩子的身體及心靈造成這樣或那樣的傷害”,宣稱孩子所有的問題都可以用溫柔的教育方式來實現,你用武力去解決就是家長無能的表現。

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可事實是怎樣的呢?假如剔除在法律上的約束,能做到不動孩子一根指頭的家長,不是已經修煉成仙了,就是運氣好攤上了一個自律型的天使孩子而已。誰家的孩子不是親生的啊!現在時代不同了觀念不一樣了,除了少數喪心病狂的混蛋,假如熊孩子沒有把你氣得怒氣沖天、到了一口鮮血就要噴出的程度,誰又捨得傷害自己心尖尖上的那塊“肉”呢!

我們先拋卻道德上的負擔,只單純來討論——“打孩子”作為一種教育的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其實沒什麼不可以,這說白了就是一種懲罰的手段嘛,2/3歲的小孩子闖禍、不懂事,總得要讓他知道這件事不能做或錯到哪裡了,可能大人講道理他又似懂非懂的,這總要懲罰一下讓他明白嘛!

之前在美國是不許打小孩子的,但相替代的懲罰手段也是很拼的:什麼站牆角,關禁足,隔離法等,雖說不會讓小孩子身體上痛,但會讓孩子在心裡很難受。假如真的讓孩子選擇的話,他可能寧願挨兩下打也不要“軟暴力”也說不定呢。

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事實上,近些年來美國教育界也在反思這個問題,有些州已經立法規定,孩子是可以打的,不過打孩子要用什麼樣的器具、打什麼部位、打的程度等規定得非常詳細,若是超出這些限制一樣也是犯法。

這也從側面說明:“打”這個行為本身作為一種懲罰教育孩子的手段,是沒什麼問題的,在事實上也是如此——很多從有體罰的家庭出來的孩子並沒有什麼心理問題,並且和父母的關係也很好。

有問題的是,你是否是一個足夠理性的人,能做到真的為了“教育”而打,而不僅僅是因為“你不爽”

要知道,打人這個動作具有特別好的出氣作用,既減壓又降火,打一個沒有還手能力的人效果就更佳了,一次兩次形成了習慣簡直是會上癮的。儘管你知道拿孩子出氣並不對,但假如你從某人那裡受了氣,心情非常糟糕,急需排解,但上司你不敢惹,朋友你又不願得罪,而老公/老婆又正好沒犯什麼錯,此刻孩子卻“譁~~”的一聲把一杯果汁倒在了沙發上,你能忍住不立即揚起巴掌嗎?你還能在這個時候控制好你打的力度和角度,不打在孩子不該打的部位上嗎?

在打完孩子之後呢?又有幾個家長會拉下面子跟孩子說對不起,說自己不該為此打你,更容易出現的行為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受一點,想法設法把剛才的暴行合理化——“誰讓你邊玩兒邊喝的,還在沙發上喝果汁,我不打你打誰,打你就是教育你,讓你下次不要這樣……”

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到了這個時候,任誰都很難分清楚“你打孩子究竟是為了教育孩子,還是為了讓自己出氣了”。

你這次是因為心情不好打了孩子而沒有負罪感的,下次可能就因為天氣不好閒著無聊打孩子,孩子嘛,總是容易犯錯的,犯錯了就得教育不是?

到現在大家應該明白為啥美國的法律要規定打孩子的器具及其薄厚長短都有嚴格的規定了吧,很可能你家中根本就沒有符合規定的器具,等你找來鋼鋸刨子開始做木工活兒時,心中的火氣就已經消了,之後發現自己並不應該為此打孩子。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容易發脾氣、有情緒,並且不太能控制住自己的人,那麼請在一開始就不要選擇用“打”這種方式來教育孩子,因為“打”真的會越打越重且易上癮而不自知,反而還會讓自己覺得自己是個很負責的家長呢,若真到了這種程度,那離虐待兒童的程度也就不遠了吧。沒人生下來就是變態的,任何罪惡都是從一個小小的種子發芽,慢慢長大的,如果你不想成為打孩子上癮的人,那麼在一開始就不要在心中縱容自己種下這顆罪惡的種子了吧。

打孩子前要做的事情

現在你或許還覺得“打”是一種很好的教育手段,那麼為了我們可愛的孩子們既能受到教育又不至於有心理創傷,我列了一個方便操作的清單,請務必在決定打孩子之前讀上一遍:

1,不因為孩子弄壞了東西而打,除非你覺得那件東西比你孩子還重要。

2,不因為孩子的無心之過而打,沙和尚無意間打壞了琉璃盞就被貶下了界,你是不是也覺得王母娘娘做得太過分了。

3,不因為孩子的行為有損你的面子而打,試問自己一下,若是周圍沒人,你還會打嗎?

4,不因為孩子沒完成一個任務而打,因為任務失敗的本身就已經是對他的懲罰了。

5,不因為孩子的年齡特點而打,0+的小寶寶吃手,1歲的孩子亂扔東西,2歲的孩子發脾氣,3歲的孩子尿褲子,4歲的孩子說狠話……這些都是那個年齡本就有的行為特點,請不要過高要求孩子。

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6,不因為你心情不爽而打,如果你覺得自己情緒太激動,那麼請先深呼吸10次,再到另一個房間平靜5分鐘,之後再想想究竟應不應該打孩子。

7,不要在沒有警告的前提下打孩子,足球還先給兩次黃牌才罰下場呢,你不是也要給孩子改正自新的機會呢。

8,不要當著他人的面打,孩子也是人,尊嚴也需要維護啊。

如果上述的8條都通過了,那麼請執行“打”前的儀式:打之前先向孩子說明打的原因以及打多少下,打的時候請儘量用固定的地點、固定的位置及固定的器具,打完之後再抱抱孩子和孩子說說錯誤的地方今後應該怎麼做。

熊孩子讓人忍無可忍,那把“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究竟可不可以

其實不僅針對“打”,對其他的懲罰方式同樣也適用。

無論什麼懲罰都是傷人的,請慎用,以避免借愛之名行殘酷之事。望與所有家長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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