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及打擊報復有關內容

第四十三條 黨組織應當保障黨員知情權和監督權,鼓勵和支持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提倡署真實姓名反映違紀事實,黨組織應當為檢舉控告者嚴格保密,並以適當方式向其反饋辦理情況。對干擾妨礙監督、打擊報復監督者的,依紀嚴肅處理。

(本文源自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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