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抗病毒“神藥”,現在很多基層醫院和診所仍在濫用!!!

誤區①:利巴韋林是一種廣譜的抗病毒藥,所以常規用於抗病毒治療。

利巴韋林,化學名叫三氮唑核苷,是核苷類抗病毒的一種藥物,國內又叫“病毒唑”。

其主要通過抑制一磷酸次黃〔嘌呤核〕苷脫氫酶,抑制 RNA 和 DNA 病毒複製。因此被認為是廣譜抗病毒藥物。

不僅如此,國內在上世紀 70 年代仿製成功後,“病毒唑”這個名字也讓很多人把它當成了治療病毒萬靈藥!成了所謂的神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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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早年開發的片劑和注射劑以外,現已增加到十幾種劑型(包括顆粒劑、氣霧劑、滴鼻劑、含片等),並列入國家醫保甲類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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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國 FDA 目前只批准利巴韋林口服和氣霧劑,靜脈用藥還在試驗階段。而霧化劑只允許用於治療重度下呼吸道感染。

口服劑用於治療病毒性出血熱,以及與干擾素 α—2b 聯用,治療慢性丙肝。

實際上,雖然利巴韋林的體外試驗對呼吸道合胞病毒具有選擇性抑制作用,但其治療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副流感病毒或流感病毒感染臨床效果目前並不確定。

誤區②:利巴韋林可以作為治療感冒的常規用藥

很多人認同利巴韋林治療感冒,依據是其藥品說明書中,適應證為「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而利巴韋林氣霧劑說明書中,適應證為「小兒皰疹性咽峽炎,流行性感冒,單純皰疹,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鼻炎」。

實際上,利巴韋林的作用機理尚不清楚,體外細胞培養試驗表明:其對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選擇性的抑制作用,但臨床效果目前並不確定。

而普通感冒的患者只要對症處理,防止併發症,一般病程5-7天,抗病毒治療不會縮短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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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中國醫師協會等曾發佈《普通感冒規範診治的專家共識》,明確指出

「目前尚無專門針對普通感冒的特異性抗病毒藥物,普通感冒無需使用抗病毒藥物治療。過度使用抗病毒藥物有明顯增加相關不良反應的風險」。

誤區③:利巴韋林屬於手足口病的常規治療。

手足口病是否應該應用利巴韋林,一直以來業界都存在爭議,目前尚無相關指南明確指出手足口病患者應給予利巴韋林抗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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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2014 年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佈了手足口病的相關預防建議,手足口病無特殊治療方法,發熱及疼痛可使用非處方退熱藥或止痛藥。並沒有提及抗病毒治療。

而利巴韋林的藥品說明書中明確指出,其適應證為: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作為腸道病毒引起的丙類急性傳染病,手足口病明顯並不在其適應證的範圍內。

誤區④:所有病毒感染都應常規應用利巴韋林

無論 SARS、禽流感、登革熱還是埃博拉,無不告訴我們抗病毒其實並不容易。

對於沒有合併其他病症,免疫功能正常的個體,應用抗病毒藥物獲益很有限,相關證據很少。

並且,目前臨床大多數醫院,幾乎無法進行快速的病毒診斷,甚至也不存在病毒的藥敏試驗。

所以利巴韋林多是經驗性用藥,並不是目標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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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⑤:利巴韋林屬於「群眾基礎廣泛」的常規藥物,副作用不大。

實際上,利巴韋林的副作用比較大。動物實驗顯示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畸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等。

世界衛生組織(WHO)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中,有關利巴韋林的不良反應報告共 8600 餘例,涉及不良反應 26000 餘例次。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為「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

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六個月,服用本品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孕。

此外利巴韋林可以導致溶血性貧血,出現血紅蛋白下降、紅細胞下降、白細胞下降。為此國家藥監局於2006年曾對利巴韋林發佈過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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