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福供詞: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不久惡霸也死了。紀曉嵐同鄉滄縣

張福供詞: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不久惡霸也死了。紀曉嵐同鄉滄縣

杜林鄉杜林橋,也叫登瀛橋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上,有一個關於滄州杜林鎮張福的故事。

杜林屬於滄州市滄縣,現在的行政級別是鄉,叫杜林鄉,與青縣交界。《閱微草堂筆記》上寫的是“杜林鎮”。

杜林鎮名的來源,根據當地通行的說法,是來自於“杜林將軍墓”——因為有杜林墓,而稱為“杜林鎮“;並稱:杜林為東漢人,光武帝劉秀所封的將軍。

《青縣誌》上寫著:“杜林鎮,亦名杜林墓,世人相傳,將軍名杜林,故地名杜林墓,墓地即其陣之處”。該墓主人是一位將軍,陣亡於此,所以埋葬在此地,鎮也因墓而得名。

范曄的《後漢書》中有《杜林傳》,東漢的杜林,是位學問家,文臣,王莽新朝時期做過郡吏,東漢建武時期做過大司空,沒有帶兵打過仗。且東漢杜林是陝西扶風人,隨父去過涼州(甘肅武威一帶),建武時期在京都洛陽做官,還隨皇子劉疆去過東海(現溫州、麗水、台州一帶)任職,沒有在滄州一帶為官,也沒有封地在這裡。既然跟這裡沒有關係,不可能死後轉運上千裡埋到滄州的一個鎮上,這是說不通的。且《後漢書》中記載,杜林死後光武帝劉秀親自送葬,那一定是在洛陽附近,皇帝送葬,不可能從洛陽跑到滄州。因此,東漢杜林之說不太可靠,可能只是根據名字聯繫起來的,杜林可能另有其人。

張福是杜林鎮人,以“負販”為業。負販就是挑著挑子四處遊走賣貨的。這個職業一直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還有,有的地方叫“貨郞”, 也有叫“貨郞擔”的,大部分是賣些針頭絲腦、卡子釦針、小兒糖丸之類的,小本買賣,掙不了大錢,只是勉強餬口。

張福供詞: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不久惡霸也死了。紀曉嵐同鄉滄縣

貨郞擔

張福每天外出挑擔賣貨,都要經過一座石橋。這座石橋叫“杜林石橋“,也叫“登瀛橋”,建於明萬曆二十二年,即1594年。這座橋現在還在,至今已四百餘年了。

有一天,張福挑著擔子回家,走到石橋上,迎面過來一個當地的富戶惡霸,帶著一群隨從過橋。

惡霸向來橫行鄉里,飛揚跋扈,欺侮人慣了,看張福挑著挑子過橋,硬說張福擋了路,要張福退回去,讓自己先過。張福急著回家,就爭辯了幾句。惡霸本來就不把這做小買賣的“貨郞擔“看到眼裡,一看還敢犟嘴,氣不打一處來,就命手下爪牙上去一陣拳打腳踢,打完之後,還把張福推到石橋下去了。

當時正值寒冬,河面結了厚冰,堅冰立起的稜像刀一樣鋒利,張福被扔下去,頭磕在冰稜上,顱骨被摔裂,躺在冰上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氣了。

有認識張福的,看出了大事,趕緊跑到張家報信,張福家裡老母孩子一聽慌了神,哭哭啼啼的央求同村裡的人,把張福給抬了回去。張福受傷太重,已救不回來了,躺著在家裡,睜著眼睛等死。

張福供詞: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不久惡霸也死了。紀曉嵐同鄉滄縣

杜林橋,登瀛橋,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當地的里長和這個惡霸本來就有些過節,一看出了人命官司,趕緊報了官。當地的縣官知道惡霸有錢,想“敲竹槓“掙一筆,馬上就立了案要查辦。自古殺人償命,人證物證俱在,實事也清楚,惡霸知道這人命官司不簡單,怕自己的小命也保不住了,慌得上躥下跳,四處想辦法。

張福躺在家裡,看看哭哭啼啼的老母幼子,心裡很難受。自己活著挑個挑子賣貨,還能勉強給幾人掙點口糧;沒有了自己,他們以後無依無靠了,可就苦了啊!難過之後,他嘆了口氣,輕輕地把老母親叫到身邊,交待了一番,讓老母親去一趟惡霸家裡。

老母按張福所說的,到惡霸家傳話說:“我死了,你要償命。你償了我的命,對我有什麼好處?你要是能替我贍養老母和孩子,我就趁著還有一口氣,跟官府說是自己是失足掉下去的,與你無關!”

惡霸正像熱鍋上的螞蟻,怕自己被拉去砍頭,忽然有了這條活路,就慌忙答應下來,承諾自己會替張福贍養老母,撫養幼子。

張福粗通些文字,就強忍著疼痛,寫了一份證詞,說自己是失足跌落橋下的,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

張福親自寫的供詞,白紙黑字,言之鑿鑿,官府也沒有辦法,只好就此結案了。結案後不久,張福也死了。

張福供詞:自己的死與惡霸無關!不久惡霸也死了。紀曉嵐同鄉滄縣

張福死後,惡霸看人命官司結了,轉臉不認賬。張福的老母去找惡霸要錢,惡霸要麼藉故支走,要麼拒而不見,要麼乾脆就趕出去了。幾次三番之後,張母報了官,說張福不是失足的,是被惡霸暴打後扔下橋摔死的;張福為了贍養老母幼子才出了假供詞。如今惡霸不認賬,張母仍要告他殺人!

可是有之前的供詞在,簽了字畫了押,已經結案,官府也沒有辦法再翻案。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只是可憐張福的老母帶著幼子,艱難度日,孤苦無所依靠。鄉里人看著可憐,也都沒有辦法,都咒罵這個混賬的惡霸所做的惡事,不會得好報!

後來有一天夜裡,惡霸喝醉了,騎著馬回家,走到石橋上的時候,馬忽然受驚尥蹶子,把惡霸掀翻到河裡,也摔死了。鄉里人都說,這是負了與張福的贍養之約,得到的應有的報應。

紀曉嵐的父親姚安公聽到這件事後,感嘆說:“判官司實在是太難了,命案猶其難:有頂兇代罪,甘願替別人死的;有向受害人親友行賄,出假供詞的。現在還有被殺之人,寫了供詞說自己不是被殺的。像這件事,即是皋陶公在世,恐怕也定不了犯人的罪。如果不是惡霸負約,遭到鬼神的懲罰,就真的花錢免罪了。訟情萬變,什麼情況都會出現,司刑之人,需根據證據和情理,仔細地加以推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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