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交房時“捆綁銷售”,買房人跟著套路走嗎?

近年來開發商“捆綁銷售”屢見不鮮,剛開始買房時從未聽過要買地下室和車庫,但是每當交房時開發商以各種捆綁為由侵害客戶的自主選擇權,那麼這些到底是否合法呢?

開發商交房時“捆綁銷售”,買房人跟著套路走嗎?

根據國家規定開發商也不得捆綁銷售,如車庫、地下室等銷售,如果有類似情況會處罰,但我們見過的是開發商仍舊無視國家的法律,仍舊依然我行我素,難道買房人跟著套路走嗎?

其實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房價過高導致許多人買不起,如果在交房時開發商捆綁銷售並且跟客戶說不買地下室和車庫就會就不交鑰匙,客戶可以退房,開發商也可以把原先購買房子價格給退,當然如果現在買房人退房以後更買不起房。

當時由於手裡的資金有限開發商必須捆綁銷售,甚至出現開發商分期做出買賣車庫和地下室,筆者在石家莊多次見到這樣的情況,當時這種情況確禁止不了?難道是處罰力度小還是開發商實力太強呢?

開發商交房時“捆綁銷售”,買房人跟著套路走嗎?

如果說我們任意開發商在踐踏我們的勞動成果是並不可取的,隨著這些年買房的人越來越少,房價越來越高,開發商銷售房子並不多,回籠資金慢,雖然明確規定可以公積金貸款,但由於公積金貸款審核慢,開發商又禁止公積金貸款行為,最後買房人只能被動接受,當然我們有一個選擇是不買房。

根據瞭解許多業主只能跟著套路走,當然筆者的朋友也遇見了這樣的情況,但是不買房開發商不交鑰匙,公攤也不知道是如何算的,只要人家要補差就補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較合適。

開發商交房時“捆綁銷售”,買房人跟著套路走嗎?

是誰在動了我的選擇權?開發商會如此無所顧忌的強行捆綁,根本是目中無法律,經營者銷售商品,違背不合理,法律似乎在開發商面前無能為力,顯然建立強有力的懲罰制度,殺一儆百才能使得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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