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協會),全程無作為

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協會)、中國反興奮劑等有關機構,在孫楊事件中除公開表態“遺憾”外,幾乎全程無作為。

中國體育部門,應該採取實際行動維護中國的優秀運動員的合法權益(如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幫助),無論這些運動員是否有自己的商業團隊,也不論是否喜歡或是否有個人性格瑕疵,更不論他們是否與各大中心簽訂有商業合作協議。

無論我們喜歡或不喜歡,他們都是代表中國征戰在國際賽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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