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最近被“一個人一生必做的100件事”刷屏了,活動介紹說明是基於全網大數據,整理了人生100件最有意義的事情。大家紛紛在社交媒體分享著做了多少件,完成件數多的在雲淡風輕地分享“我完成了xx件”,更多的是完成件數少的在感慨,“我的人生竟然沒做什麼有意義的事啊”。

其實人生美妙而未知,何必強求完成這些所謂的有意義之事呢。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這些套路並不算少見,“人生必去的100個地方”、“人生必須要懂的100個哲理”、“人生必須要看的100部電影”等數不勝數,彷彿人生再加上“必須完成”的就有一種奇妙的魔力。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別人站在上帝視角,以一種霸道總裁的口氣告訴你,你的一生必須要做這些才有意義。可是仔細想想,這些事情憑什麼要讓別人定義的呢,就像別人劃定一個框架,讓我們在其中做選擇。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大可不必追求與他人重合,我們也一定做過這100件以外對自己來說更有意義的事。

如果只是追求他人定義的意義,我們的人生也會變得很累且不快樂,因小失大。哲學家加繆說,人生的意義,在於承擔人生無意義的勇氣。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201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詹姆斯·皮布爾斯說,“你們應該出於對科學的熱愛而從事科研,獎項雖然有吸引力且令人感激,但這並不應該是你們計劃的一部分。你們應該是因為對科學著迷而研究。“

這段話套用在生活中也同樣適用,我們不應該過度追求人生中所謂的意義,只是享受生活過程就足夠了。我們認真對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分鐘,自然能體會到生活的美好意義的。而刻意去做某些別人認為有意義的事,只會讓自己疲於奔命,而忘了自己人生的初心。

胡適在散文集《人生有何意義》中寫過這樣一個故事,他在公園偶遇了他高等學堂的同學朱子平,這位當年頗具豪氣的青年此時竟有些潦倒老態,使胡適幾乎不敢相認。詳細交談後才得知這些年他結婚生子,為生活奔波勞碌,他問了胡適這樣幾個問題:“人生在世,究竟是為什麼的?像我這樣養老婆,喂孩子,就算做了一世的人嗎?”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我認為老羅的一段演講可以很好地回答朱子平的問題:“如果你一生耿直,剛正不阿,沒做任何噁心的事情,沒有做任何對別人造成傷害的事情,一輩子拼了老命勉強把老婆、孩子、老孃,把身邊的這些人照顧好了,沒有成名,沒有發財,沒有成就偉大事業,最後梗著脖子到了七八十歲死掉了,你一生是不是沒有改變世界?不,這個世界因為你而變得更美好了一點。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人生何必強求意義

生命本無意義,你能給它什麼意義,它就有什麼意義。正如書中所說,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何以有生,而在於自己怎麼生活。如果你情願將這六尺之軀葬送在白晝做夢之上,那就是你這一生的意義。你若發憤振作起來,決心去尋求生命的意義,去創造自己的生命的意義,那麼你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義,做一事便添一事的意義,生命無窮,生命的意義也無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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