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先來談談自我意識。
自我意識分為兩個方面,
一個是主體對自我的認識,
二是客體對自我的認識。
自我意識是控制本體行為,
比如我口渴了,要喝水,面前有水,那麼我便喝了。
嬰兒最初不具備自我意識,只靠本能行動,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經驗的累積,本能的作用降低,自我意識慢慢抬頭。
再說說客體對自我的認識,就是將你個人分離出來,去判斷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俗稱,認識你自己。
客體我的形成,無論從進化的角度還是從個人成長角度來看都遠較主體我滯後,它是社會性發展的結果。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客體我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對自己作出評價,瞭解別人眼中的自己,對於群體中的個體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也就是說,自我意識控制著我在這個世界上知情意行的統一。
它具有同一性,讓我明確知曉我在活著,我在做什麼,今日的我和昨日的我是同一個人。
我們自身是很明確的知曉自己是存在的,就像笛卡爾說的那樣,我思故我在。
而且這種存在是有時間跨度的,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大概會是一個人的一生。
在這裡強調一下,這裡所說的同一性,說的是人格,而不是一個人。
人格和人是兩回事。
笛卡爾認為世界上有兩種實體,一種是物質實體,就是你的皮囊,二是精神實體,就是你有趣的靈魂。
“在笛卡爾主義看來,人由兩種實體構成,身體是物質實體,其屬性僅在於廣延性;心靈則屬於精神實體,其屬性只在于思維。沒有心靈實體,人就與動物一樣,只是服從力學定律的機器。因此,心靈實體對於人作為道德和法律主體來說,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在他看來,人會消亡,但是靈魂不會。
但是洛克認為,笛卡爾這個觀點很有問題。靈魂這樣虛無縹緲的東西,即便存在,也不可知,不能被直觀的感受。
以一個不可知的東西,作為決定人的獨特的唯一基礎,是缺乏說服力的。
他認為
“不管出現多麼奇特、多麼違反常識的情況,只要意識保持同一,人格同一性就得以保存。比如,如果我能以相同的意識意識到自己在不同的時期經歷的事情,那麼這些不同的自我就能成為同一的人格。”
洛克認為人必須包含著人的身體和精神,而經歷了若干事件之後,我仍然是我。
人格的同一性也就意味著,人格能夠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認識自己為同一的思想物。
人格同一性的標準有三大標準:
1. 以靈魂為同一性標準
2. 以肉體為同一性標準
3. 以人格為同一性標準
佛家人眼中大概是第一個,輪迴轉世,換了個身子,你仍然是你自己。
但是作為一個堅定地唯物主義者……我們自然是避開第一點來說的。
第二標準是肉體,但是如果不是失去重要部位,我還是我,不能因為我失去了胳膊斷了腿,我就不是我了。
只有失去了大腦,或者大腦損壞,失去了記憶,自我同一性才會混亂。
但是以第二個為標準,相應的,我們會面對更為複雜的問題,那就是大腦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部位,就比如我們知道的“多重人格”。
在一個人身上,是可以不止有一個人格的。
以大腦為準備,還要面對一個問題,也就是記憶問題。比如甲得了乙的記憶,而且甲之前的記憶被清除了,那麼甲是誰?是乙嗎?
洛克認為,人格的同一性就是記憶的同一性。
這個觀點進行發展,成為第三個標準,也就是人格的標準。
就是以人格的內容進行的標準,比如性格、慾望、信仰之類的,似乎看起來很合理。
可是若是一個人突然改變了信仰,你能說他不是原來的他嗎?
這事實上違揹我們的直覺原則。
那麼克隆之後的人,是我嗎?
如果你是一個堅定地唯物主義者,你就會相信,是的,那個人就是我,兩者的人和人格完全一樣。
如果此刻把我殺死,那麼我仍然存在。
如果你不是唯物主義者,你就像笛卡爾一樣相信靈魂存在的話,那麼就讓你們的靈魂也一樣。
當你和你的實驗體醒來的時候,你看到的是什麼?
假如你面前的是綠色房子,實驗體是紅色房子。
首先我不可能同時看到綠色和紅色,但是實驗體又是你,所以你同時看到了綠色,又看到了紅色。
如果我只能看到一種顏色,那麼我將無法解釋為什麼紅房子裡的我沒有看到綠色,也無法解釋為什麼綠色房子的我沒有看到紅色。
再做一個假設,如果你和你的實驗體都活了下來,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過了二十多年,有了不一樣的世界,那麼這還是一個人嗎?
所以在人格同一性問題上,你是你,但是你的克隆體又不是你。
所以當此刻的我被殺死之後,我就死去了,不會在另一個人身上繼續活著,克隆體也有意識,他將活成另一個自我。
但是在外人看來,克隆人就是我,他會和我有一樣的反應和動作,他人無法分辨是不是他的意識和我一樣,就像他人無法瞭解此刻的我是否有意識一樣。
不過在此時,他和我有同樣的人格。
絮絮叨叨開了個腦洞,如果你也有別的想法,
留言告訴我們吧~
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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