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國法律曾規定: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可免罪 後因一漂亮女孩廢除

說起意大利,給我們的第一印象就是“奇葩”,因為它在歷史上發明了好多“騷操作”。為此,我們都會親切地稱它為“呆意”。此外,此國曾有一項法律也非常讓人噁心,它規定: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可免罪。後因一漂亮女孩廢除。

那這是怎麼回事呢?上世紀60年代,作為“自由民主”的西方國家意大利,還保留著一項十分不噁心的法律:倘若女性遭到強姦之後,願意嫁給強姦犯,那強姦犯將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也就是說:強姦犯可通過與受害者結婚的方式來免罪。

此國法律曾規定: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可免罪 後因一漂亮女孩廢除


為了能讓這項法律看起高大上,意大利政府還個它起來一個美名——“修補婚姻法”。到這可能有人會問了,那時候的意大利,怎麼還會保留這麼一項十分垃圾的法律呢?根據意大利當時的習俗,凡是被強姦過的女孩,都屬於“沒有榮譽的女人”。

“沒有榮譽的女人”就是“無恥的女人”,因為她在沒有結婚就失去了貞操。如果受害者想保留自己的名譽,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嫁給強姦犯。與此相對的是,強姦犯的罪行也自動消失。所以在這種社會風氣下,意大利會有“修補婚姻法”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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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意大利刑法典》第544條明確規定:強姦等同於“公共道德”而非個人罪行的犯罪,如果受害者與強姦犯實施了“修補婚姻法”,受害者的“名譽”將得到恢復,強姦犯將免罪。換句話說,以結婚為目的的強姦,是意大利當時法律所默許的。

不過呢,這項“奇葩”和“噁心”的法律因為一漂亮女孩,而在1981年被意大利廢除了。這個女孩叫弗蘭卡·維奧拉,一個美麗的意大利姑娘,出生於西西里島小鎮阿爾卡莫,父親是釀製葡萄酒的農民。1963年,15歲的她與當地黑手黨成員的侄子菲利波·梅洛迪亞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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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梅洛迪亞因為盜竊被捕後,維奧拉的父親中斷了這門親事,梅洛迪亞隨後去了德國。爾後,維奧拉與從小相識的夥伴朱塞佩·魯伊斯交往。1965年,兩人訂婚。可沒想到的是,梅洛迪亞也於這年回到了西西里島,並要求維奧拉與自己結婚。

不過都被維奧拉給拒絕了。1965年12月26日凌晨,兇性大發的梅洛迪亞帶著12名武裝分子闖入維奧拉家中,狠狠毆打了她的母親,並將她從家裡拖入車中綁架帶走。同時被帶走的還有維奧拉8歲的弟弟馬尼亞諾。幾個小時以後,馬尼亞諾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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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維奧拉卻被關在了梅洛迪亞姐姐姐夫的家中長達8天,期間多次遭到梅洛迪亞的強姦。在釋放維奧拉前,梅洛迪亞還得意洋洋地對她說:“現在你是我的女人了,你將不得不嫁給我,成為我的妻子。不然你就是個無恥的女人,將會給自己和家庭蒙羞。”

面對梅洛迪亞的罪行和囂張的態度,維奧拉沒有選擇順從,而是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以綁架和強姦罪將梅洛迪亞和他的12名同夥告上了法庭。在意大利那個“奇葩”的時代,維奧拉的此舉無疑是“異類”,不過也引起了整個國家的轟動。

起先,維奧拉遭到了群嘲,眾人紛紛罵她是“蕩婦”。她的家人受到了死亡威脅,他們家的葡萄園和農舍也被燒燬了。可沒過多久結果很快就反轉了,在媒體的競相報道下,在全世界女性的聲援下,法庭最終站在了受害人維奧拉這邊,給強姦犯及其同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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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迪亞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後來上訴後減為10年徒刑,參與綁架維奧拉的12名同夥也被判處四年徒刑。1976年,梅洛迪亞於被釋放。2年後,他在摩德納被槍殺。後來,維奧拉發動意大利女性,一起為廢除“修補婚姻法”而不斷奔走。

1981年,“修補婚姻法”在維奧拉等女性的推動下,最終被廢除。不過,意大利的強姦罪直到1996年才成為針對個人的犯罪,而不是違反公共道德。(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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