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古代志怪——墓異五則(聰明樹,相思木,渾子,奴官冢,嚴安之)

聰明花樹  

李正的字叫弘卿,想要學習道家學說,請東王父來教授他。十七年後,李正死去,家人把他埋葬在武凌。後來他的墳上長出一顆花樹,高七尺。凡是看到過這棵花樹的人,都變得很聰明,文章寫得非常好。 

【原文】李正字弘卿,學道。見東王父,教之。十七年後,正(“正”原作“言”,據明抄本改)身死,家人埋之於武陵,而冢上生花樹,高七尺。有人遇見此花,皆聰明,文章盛。(出《武凌十仙傳》)



相思木  

戰國時代地處晉地的衛國,飽受秦國的威脅。有一平民應徵入伍,戍守在與秦國接壤的邊界處,一直沒有回來。他的妻子因思念他而死去。把她埋葬以後,她的墳上長出一棵樹,枝葉都指向丈夫所在的方向,被人們稱為“相思木”。

【原文】晉戰國時,衛(“衛”原作“謂”,據明抄本改)國苦秦之難,有民從徵,戍秦不返。其妻思之而卒,既葬,冢上生木,枝葉皆向夫所在而傾,因謂之相思木。(出《述異記》)



渾 子 

昆明池中有座墳,俗名叫作渾子。相傳過去有一個住戶有個兒子名叫渾子,曾經經常違揹他父親的話。他父親如果叫他到東面去,他一定去北面;如果讓他提水,他一定去燒火。他父親有病快要死了,想要死後葬到高處,特意把話顫倒著對兒子說:“我死後,一定要把我葬在水中。”等到父親死了,渾子哭著說:“我這次不能再違反父命了。”於是將父親葬到這裡。

盛弘的《荊州記》記載:固城靠近洱水,水的北岸,有座五女墩。西漢時,有人葬於洱水北岸,墓將被水侵蝕。這個人共有五個女兒,共同造了這座土堆用來防止洱水侵蝕墓地。上面還記載:一個女子嫁給陰縣一個狠毒的人。這個人有萬貫家財,從小到大,從不聽父親的話。父親臨死想葬在山上,恐怕兒子不聽,就說一定把我葬到水中的河丘上。這個人說:“我從來不聽從父親的教誨,如今應該聽他一句話。”於是賣掉家中所有的財產,造了一座石墳,用土圍住四面,就成了一塊水中大陸地,有幾百步長。元康年間,才被水沖壞。現在還留下象半張床那麼大的石頭數百塊,堆在水中。

【原文】昆明池中有冢,俗號渾子。相傳昔居民有子名渾子者,嘗違父語,若東則北,若水則火。父病且死,欲葬於高陵之處,矯謂曰:“我死,必葬於水中。”及死,渾子泣曰:“我今日不可更違父命。”遂葬於此。盛弘之《荊洲記》雲:“固城臨洱水,水之北岸,有五女墩。西漢時,有人葬洱北,墓將為所壞。其人有五女,共創此墩以防墓。”又云:“一女嫁陰縣佷子,家資萬金。自少及長,不從父言。臨死,經意欲葬山上,恐子不從,乃言必葬我渚下磧上。佷子曰:“我由來不取父教,今當從此一語,遂盡散家財,作石冢,以土繞之,遂成一洲。長數百步。元康中,始為水所壞。今餘石如半榻許數百枚,聚在水中。”(出《酉陽雜俎》)



奴官冢  

酇縣有座後漢奴官墓。當初村裡人在墓的旁邊種田,每到秋收的季節,靠近墓的田裡便有很多之莊稼失去穗,而減少收成。這樣過了幾年,村裡人對此十分苦惱。後來便經常在夜裡去探察,一天夜裡,看見有四隻大鵝從墳墓中出來吃莊稼,前去追趕便又回到墓中。村裡人一向聽說奴官墓中有寶物,於是就結伴去挖掘。剛進入墓道,就看到有鵝張開翅膀擊打人,盜賊用木棒反擊,鵝都不動了,原來是銅鵝。再進入墓室外廳,得到兩隻寶劍,還有很多不認識的器物。

最後到了放置棺槨的主墓室,地上有很深的積水,有個穿紫衣的人站在門前同盜賊搏鬥。盜賊群起攻擊,那個人衝出包圍逃走。他到縣衙大叫:“有賊劫我的墓!”管事的人問他:“你的墓在哪裡?”回答說:“奴官墓就是我的墓。”縣令派里長去驅趕盜賊,到墓地將盜賊全部抓獲。開元末年,明州刺史講述了三十多件這類事。

【原文】酇縣有後漢奴官冢,初,村人田於其側,每至秋獲。近冢地多失穗不稔。積數歲,已苦之。後恆夜往伺之。見四大鵝,從冢中出,食禾,逐即入去。村人素聞奴官冢有寶,乃相結開之。初入埏前,見有鵝,鼓翅擊人,賊以棒反擊之。皆不復動。乃銅鵝也。稍稍入外廳,得寶劍二枚,其它器物不可識者甚眾。次至大藏,水深,有紫衣人當門立,與賊相擊。賊等群爭往擊次,其人衝賊走出。入縣大叫雲:“賊劫吾墓。”門主者曰:“君墓安在?”答曰:“正奴官冢是也。”縣令使里長逐賊,至皆擒之。開元末。明州刺史進三十餘事。(出《廣異記》)



嚴安之  

唐玄宗天寶初年,嚴安之任萬年縣捕賊官。一天中午,有位黃衣太監騎馬從大門跑進來,宣讀皇帝的命令說:“城南十里某公主的墓,現在被盜賊挖劫,命令你帶人去緝拿,不得使一人漏網。”嚴安之領命立刻帶領手下人攜帶器械棍棒前去捕捉。趕到那裡,看到那裡六七個人剛剛進入墓道,全部被抓獲。嚴安之讓人去找那個太監,沒有找到。因而想道:“盜賊剛剛開始挖掘,皇帝怎麼能知道呢?”

到了縣衙,把盜賊全部召集起來,審問盜墓的經過。盜賊說:“剛打開墓道,就覺得有些異常,意識到這次盜墓一定要失敗。到了第一道門,看見有好幾個冥器是為皇帝送信的黃衣太監騎在馬上,其中有一個手裡拿著鞭子,姿勢像是正在縱馬奔跑,頭巾的一角象是被風吹得直豎起來,眼睛和眉毛也都在動。我們更覺得這次盜墓一定不會成功。”嚴安之明白了,那個持鞭的黃衣太監原來是陪葬的器物。

【原文】天寶初,嚴安之為萬年縣捕賊官。亭午,有中使黃衣乘馬,自門馳入。宣敕曰:“城南十里某公主墓,見被賊劫。宣使往捕之,不得漏失。”安之即領所由並器杖,往掩捕。見六七人,方穴地道,才及埏路,一時擒獲。安之令求中使不得,因思之曰:“賊方開冢,天子何以知之。”至縣,乃盡召賊,訊其事。賊曰:“才開墓,即覺有異,自知必敗。至第一門,有盟器敕使數人,黃衣騎馬。內一人持(“持”原作“揖”,據明抄本改)鞭,狀如走勢,袱頭腳亦如風吹直豎,眉目已來,悉皆飛動。某即知必敗也。”安之即思前敕使狀貌,兩盟器敕使耳。(出《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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