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供電局”名稱的改變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漫長進程


從“供電局”名稱的改變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漫長進程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電力工業管理部門的名稱幾經變化,從中可以觀察出中國電力工業發展的脈絡,也可以看出從國家層面對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探索。為什麼電力局、供電局、電業局的叫法在很多地方已成為歷史,但在普通民眾之間還流傳甚廣?實際上這種叫法是延續了很長時間的,普通民眾對其已經成為一種習慣,甚至曾經國人口中的“供電局”比大多人理解中的供電局的含義更加廣泛。

很多人認為,從供電局到電網企業的變化,始自於2002年電力行業“廠網分離”後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的成立,實際上這種認識並不全面。

01電力工業管理部門名稱變化

首先我們來看看新中國成立後直到1998年撤銷電力工業部,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部門名稱的變遷史:

1955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成立。

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併,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1979年2月23日,水利電力部分設為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

1982年3月8日,《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再次將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合併,第二次設立水利電力部。

1988年,撤銷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

1993年3月,八屆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撤銷能源部,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

1997年1月16日,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成立。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電力公司的通知》確定的原則,按照政企分開的要求,將電力工業部所屬的企事業單位劃歸國家電力公司管理。

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電力工業部,電力工業的政府管理職能併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電力公司作為國務院出資的企業單獨運營,標誌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實現政企分開的歷史性轉折。

由此可見,雖然名字幾經變化,但是在1998年及以前,在幾十年的時間裡我國的電力工業管理部門實質上都是根正苗紅的政府職能部門

,中央層面因為有著電力工業部的存在,省級地方政府當然也會有對應的電力管理部門“電力工業局 ”,地市級及以下則稱為“供電局”或“電業局”,因為各個地方改革同步性不同和地方特色,個別地區還存在過農電管理局等稱呼。這說明,在1998年電力工業部撤銷以前,人們稱呼身邊的電業部門為供電局或電業局是準確的,所以電力局、電業局、供電局的叫法經久不衰並延續至今,是因為曾經廣義上的所有與電業相關的業務都屬於一個部門管理,那就是電改之前存在的電力工業部或者國家電力公司,在電力體制改革後的今天人們依然習慣於將自己直接接觸並進行辦電業務對接的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下屬供電公司稱為“供電局”。當然可能的原因還有:南方電網公司地市級以下供電公司現在也還叫供電局,電改以後也存在過區域性的電業管理局如華北電管局等。

02電改過程中中央企業調整

作為一個巨無霸的企業,國家電力公司自1997年1月成立至2002年12月被拆分僅僅存在了不到6年時間,這或許也說明國家電力公司在設置之初就是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上層建築需要和經濟基礎相適應,為了改革阻礙生產力發展的制度因素,曾經與鐵路、民航、通訊並稱四大壟斷行業的電力行業,從2002年開始實施了電力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改革的過程是涉及政企分離、廠網分離和主輔分離的漫長進程。

下面我們再來梳理自2002年至今,由國家電力公司拆分和重組而成的電力企業。

2002年12月29日,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公司成立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2003年,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行使電力市場監管職能。以此為標誌,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目標初步實現。

從“供電局”名稱的改變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漫長進程

至此,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在形式上進行了政企分離,即電力工業從政府部門中脫離,全部由公司制的企業來運行;形式上進行了廠網分離,拆分成兩個電網公司和五個發電集團,電廠和電網分離,發電企業的市場化,競價上網;形式上進行了主輔分離,成立了四大輔業集團。

但是實際上的電力體制改革遠比想象的複雜,考慮到供電安全和電力供應、中國加入WTO相關條款、各方面的利益等因素,廠網分離和主輔分離不可能完全徹底地一刀切,那樣會對我國已經形成的比較完整的電力工業造成很大傷害。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以來電力體制改革最為複雜,時間最久,各方爭議也最大。2002年的電改5號文到2015年的電改9號文,從國家層面對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了很多的探索,電力企業的重組和兼併也遠沒有結束。

從“供電局”名稱的改變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漫長進程

2011年9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4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5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成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成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不再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

2015年5月29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合併重組,成立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神華集團”)合併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從“供電局”名稱的改變看電力體制改革的漫長進程

中國電力企業現有格局 圖/伏特

03電力體制改革極為複雜

從上述對中國電力行業國有企業的介紹可以看出,電力體制改革的複雜程度和牽涉面超乎很多人的想象。自2002年到今天,接近20年的時間裡,對於電力體制改革的進度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有人認為現在的結果是好的,有人認為改的更不好了。在利益訴求和經濟元素更加多元化的今天,對於每個群體來說都完美的電改政策似乎是不存在的,從全局考慮國際形勢和我國國情、電網安全再去做決策就更不容易了。

舉個例子,在電改之初,人們對於電網拆分的呼聲很高,但一直到今天國內也只有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張網”,有人認為改革是失敗的。其實在國家電網成立時,在國網經營範圍內確實設立了包括東北、華北、西北、華中、華東等幾個區域電網,但是實際執行起來,發現即便將電網進行拆分,在區域範圍內依然是獨立壟斷經營的電網,不可能將南方的電送到東北去競爭,考慮到供電安全這也並不是最好的方案,即便是南網的分離也是有其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的,在國際上也並沒有可以借鑑的例子,很多發達國家包括美國、法國的電網都是廠網不分、輸配不分,對於主輔分離則要牽涉到輔業單位的劃轉和地方政府利益的問題。所以對於電力體制改革而言,要和整個社會的進步、社會可承受度相匹配,同時也要和其它領域的改革相匹配。國家電網範圍內的幾個區域電網,也隨著華北電網拆分成為國網華北分部和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而全部解體。

國內對電力市場的理解千差萬別,用市場化概念包裝計劃思維的觀點比比皆是,利用各種概念去影響輿論以達成自己的目的的人很多。在電改這件事上,幾乎所有的當事方,包括各中央政府部門、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地方政府和用戶,都有不同的訴求,研究一個統一的認識理論就顯得格外重要。我們期待一個既尊重經濟規律,又尊重電力系統的真正的市場化改革結果,到時候無論我們對電力企業、電網企業報以何種稱呼,就都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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