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得再差,也不要從事這三類工作,幹得越久結果就越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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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話:“愁啥啊,還怕找不到工作嘛?大不了去當服務員。”“要求不要那麼高,能賺錢就行了。”

確實,我們工作就是為了賺錢,但是有些工作雖然可以解決一時的困境,卻會將我們拉進更難的境地,時間越久就會越危險。通常來說以下幾種工作,哪怕你再缺錢都不要幹,否則會後悔的。

混得再差,也不要從事這三類工作,幹得越久結果就越糟糕

1、沒有技術含量的打雜類工作;

很多女生剛進職場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會,就想去做前臺、文員一類的工作,這類工作要求不高,只要年輕能幹就行,但是工作內容經常是些瑣碎的活兒,只是“熟能生巧”,學不到東西,而且對年齡有要求,年紀一大容易被替代。

再舉個例子:保安這份工作,只需要日常執勤,維護秩序,不需要專業知識,而且清閒。很多人一開始只是將它作為過渡的工作,想著找到合適的工作馬上辭職,但是時間一久就變懶了,覺得雖然工資不高,但不需要費腦力,也不需做苦力,簡直符合自己對理想工作的設想,人自然而然就養“廢”了,再想拿著保安的簡歷去找其他與專業相符的工作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混得再差,也不要從事這三類工作,幹得越久結果就越糟糕

像前臺、文員、保安、服務員這類的工作,對學歷要求不高,也不需要人有多聰明,只要肯學就好了,適合作為兼職,如果是想作為長期的工作就需要慎重考慮了,畢竟因為它沒有技術含量,很多時候就算手頭的活兒一直沒斷,充其量也就是個打雜的,習慣這種簡單的忙碌之後,年紀一大,思維慢慢被禁錮,再想去找其他工作就難了。

我的閨蜜小敏,當時比較缺錢,後來看到一家單位招聘前臺,待遇還不錯,於是就去應聘了。沒想到一下子幹了五年,自己一點技能都沒漲,現在小敏可是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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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工,也就是同工不同酬的工作,工作量比正式員工大,工資卻很低;

合同工與正式工最大的差別是它不佔編制,很多企業為了減少編制,會籤一些合同工,職員要是不懂合同工與正式工之間的差別,就容易被忽悠,等到發工資的時候才知道自己被坑了。

合同工一般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較短,通常為1年,也稱為臨時工,因為不佔編制,不能享有與正式工相同的福利待遇,經常是拿最少的工資幹相同甚至更多的活,要是遇上裁員,更是首當其衝,會被企業以各種方式辭退,工作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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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認知中,在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就是體面的,公務員沒考上不要緊,成為合同工也行,但這兩者存在很大的差別。正式工需要通過國家的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等進入單位,而合同工只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執法權。合同工工資較低,與正式工不需繳納保險就可獲得退休工資不同,合同工需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且並非為“鐵飯碗”,可能面臨被辭退的風險。因此在單位中存在明顯的階級分化,正式工可以指揮合同工幹活,合同工工資少不說,還容易淪為背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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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繳納保險類的工作;

很多人拿到工資後就會發現,原來承諾的工資變少了,這是因為被扣了稅還有五險一金,五險也就是我們說的社會保險,又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是國家強制要求繳納的保險類型,一般由企業與個人按比例繳納,企業佔大頭,也就是說員工只需繳納其中的一小部分,企業承擔大部分。如果可以不交企業當然開心,畢竟可以減少成本。

很多人覺得,工資本來就沒多少,再扣這些亂七八糟的保險不是更少了?甚至覺得公司不交社保是好的,這種想法是錯的,社保帶來的價值是賬面上那幾百塊錢買不來的,它是一份保障,在一些大城市,直接與購房、落戶等政策相掛鉤。

如果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的,員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混得再差,也不要從事這三類工作,幹得越久結果就越糟糕

總之,員工進入職場中應該儘量避免以上三類工作,即使迫不得已急需一份工作負擔自己的生活費用,也不能將它視為長久的職業。在職場中,要選擇可以學到東西、具有發展前景的職業,哪怕剛開始工資不高,學習的過程就是為自己增值的過程,同時也要關注自己的權益是否得到保障。

你覺得職場中哪些工作會越做越“廢”?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歡迎分享說出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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