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寫過3次遺囑,直到最後一次,才明白究竟應該讓誰“滿意”


老人寫過3次遺囑,直到最後一次,才明白究竟應該讓誰“滿意”

【1】因為“鬥氣”,老人寫了第一份遺囑

劉大爺這輩子挺不容易。

劉大爺自小從農村出來,到城市的一個廠子上班,從工人幹起,經過努力,後來成了廠裡的幹部。劉大爺當時趁著年輕,讀了個夜大,成了家裡最有學歷的人。平時劉大爺就比較好學,照著他的話說就是:“小時候沒條件,現在有點兒條件了,得把課補回來。”

劉大爺和愛人是在廠子上班的時候,經人介紹認識的。倆人結婚之後,陸陸續續有了三個兒子。那個時候因為家裡條件比較差,孩子們都早早都參加了工作,跟父母在一個廠子。仨兒子裡面,數老三學歷最“高”,是個大專,還是上班了被老人逼著考的。

那個時候,畢竟家裡沒那麼多錢供孩子上學,還是早點掙錢養活家更重要。

劉大爺和老伴兒退休之前,把廠子裡的福利房買了下來,退休工資倆人加起來也不過七、八千塊錢。

兒子們工作收入都一般,加上後來廠子效益不太好,每個月基本上也就夠吃夠喝,剩不下多少。仨兒子一開始一直都在工人崗位上工作,本來想著說劉大爺當幹部,能不能幫著給調調崗,這樣工作還能稍微輕鬆一點。劉大爺沒同意。

老人寫過3次遺囑,直到最後一次,才明白究竟應該讓誰“滿意”

因為這件事情,讓老人和孩子之間產生了不小的“裂痕”。

後來實在禁不住孩子們老唸叨,因為老三學歷高,正好有個機會,符合換崗的條件,就安排他進了辦公室,負責廠子裡的後勤保障,算是三個孩子裡工作相對最輕鬆的。

劉大爺第一次寫遺囑是在2011年。那一年,劉大爺71歲。

當時的起因是劉大爺的老伴兒鬧了一場大病。在照顧老人的問題上,家裡有了爭端。因為在工作安排的問題上,老大、老二一直覺得老人偏心,所以都以“倒班”、工人幹活多為由頭,推脫著讓老三去照顧。

可能也是因為得到過老人的幫助吧,那段時間老三表現的還可以,算是讓老人比較“滿意”。老伴兒病癒之後,劉大爺跟老大和老二發了一通火:

“養你們幹什麼?你媽病了,讓你們幫著照顧照顧,都推三阻四的。你們還算兒子麼?別給我找什麼藉口,我知道是因為沒給你們安排工作。

你們當時怎麼進的廠子?還不是衝著我是廠子裡的老員工?能有個工作養家餬口就不錯了,還想怎麼著?老三自己起碼還有點兒奔的勁頭,算是讀了個大專,你們哥倆呢?

天上有掙錢多又輕鬆的事兒麼?有的話你們給我找找,我也想成天輕輕鬆鬆的掙錢。

跟你們說,工作是靠自己的,我給了你們機會,你們還不知足,自己不努力想著走關係。讓我這老臉往哪兒放?”

老大聽到這些話,脾氣也上來了:

“我們參加工作,不也是早早掙錢麼?我們不早點上班,咱家日子還能過下去?誰不想著多掙點錢。再說了,你們這輩子落下啥了?不就這套房子麼?當時還是單位分的。這年頭,不靠關係靠啥?有關係,沒本事的人一樣掙大錢。別光說我們。”

老大的話把劉大爺氣的不行……

一家子人有點鬥氣。劉大爺脾氣也上來了,既然話說到這個份上,加上經過這次事兒,“看來”也就老三比較合老人的心意,既然說我們老倆什麼也沒有,就把這套房子今後只留給老三。

【2】因為“鬧騰”,老人寫了第二份遺囑

劉大爺和老伴兒寫遺囑給老三的事兒,不久被仨兒子都知道了。

老三知道這個事兒之後,心裡樂開了花。自己收入不高,今後能一個人得到老人的房子,等於是未來有了一大筆財富。

老大和老二知道之後,氣不打一處來:合著好處全讓老三佔了,工作也安排了,今後老人僅有的那點財產也全給了老三。

老人寫過3次遺囑,直到最後一次,才明白究竟應該讓誰“滿意”

兄弟倆開始輪流著“鬧騰”。老大屬於急脾氣的人,跟老人的溝通方式基本就是吵。老二還有點“心眼”,時不時的跟老倆唸叨:

“爸媽,我先說說我對你們二老處理這件事兒的看法。

工作不幫著安排,我們也能理解。爸你有些話說的對,幹好幹壞,還得靠自己。但是有一點我覺得是不公平的。

我和我哥參加工作更早,給家裡掙錢也更早。你們想想,那個時候,如果我倆不上班,還不得花你們老倆的?本來咱家就沒什麼錢,再多幾個不掙錢的,日子還怎麼過下去?

你要說我和我哥對家裡沒貢獻,我們是有看法的。再怎麼說,沒有我們,咱家現在還指不定什麼樣。

我媽生病那件事兒,你們想多了。我跟我哥確實得三班倒,你們在廠子這麼多年應該更清楚。如果不休息好,可能是要出事故的,這個責任誰也擔不起。”

老大和老二這“剛柔並濟”的一唱一和,讓劉大爺和老伴兒心裡上也產生了鬆動。

老二說的不無道理,想想從開始組建這個家庭,一家人都沒什麼“文化”,只能先從基層做起,只能靠體力和技能,掙錢還不多。但是人是要有奔頭的,不能就這麼一邊安於現狀、一邊還抱怨著。

如果說孩子們“混”成今天這樣,也不能說跟老人一點關係沒有。思前想後,劉大爺覺得當時寫遺囑全給老三是有些衝動,也似乎不太“公平”。

劉大爺和老伴兒決定重新寫一份遺囑。

寫完之後,劉大爺把仨兒子全叫過來了,當著他們的面說道:

“今後誰也別鬧騰。我和你媽又考慮了一下,之前我們寫的遺囑作廢,又重新寫了一份,趁著今天也給你們好好交待一下。

我和你媽就這點財產,你們仨不管怎麼著,手心手背都是肉。

今後我和你媽走了之後,你們哥仨平分。誰也不許爭不許搶。”

說完,當著孩子的面把第一份遺囑撕了。

聽到這些,老三楞了一會兒,看著倆哥哥,撂下一句“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氣呼呼的摔門而出。

【3】老人的第三份遺囑

這個結果在老人意料之中。

老伴兒說了一句話,突然“點醒”了劉大爺:

“老劉,你說咱們弄這事兒幹什麼?給誰都不滿意,平分還不滿意。”

就這麼一句好像無關痛癢、有點兒埋怨的話,讓老劉突然明白一件事兒:當初寫遺囑的目的是什麼?是讓孩子們滿意還是讓自己滿意?孩子們的反應,肯定是不滿意——對老人不滿意,對老人財產的分配更不滿意。

把第二份遺囑再撕了?但是,就算是撕了,萬一自己和老伴兒誰先走了,照著幾個孩子的做法,保不齊就要開始爭著分財產了。所以,還得要有遺囑才行。

老人寫過3次遺囑,直到最後一次,才明白究竟應該讓誰“滿意”

既然這樣,既然做不到讓孩子滿意,那就讓自己滿意!

於是,劉大爺和老伴兒又寫了第三份遺囑:

任何一方先去世,房產都由在世的老伴兒全部繼承。

至於二老都走之後,孩子們怎麼分,在遺囑中隻字未提,畢竟還有法定繼承。

至於第三份遺囑要不要再告訴孩子,老倆商量了一下,決定不告知了,省得再招惹麻煩。老倆能安安生生的渡過晚年就行了,孩子們鬧騰也好、不鬧騰也罷,都不是需要考慮的重點。

【4】寫遺囑不是為了讓誰滿意,而是為了保護

劉大爺這個事情,有幾個比較重要的點:

1.遺囑有沒有必要被孩子們“左右”

劉大爺寫遺囑這件事兒,是告訴了孩子,所以孩子們的反應非常大。尤其是在寫第二份遺囑的時候,是受到了老大和老二的影響。

從規定上來講,訂立遺囑是完全的個人意願,不能受別人尤其是繼承人的影響、誘導甚至脅迫。所以,劉大爺因為孩子們“不滿意”,有了撕掉第一份、重寫的念頭和動作。

這裡需要給出的提示是:訂立遺囑,不需要徵求任何其他人的同意,當然也完全可以不告知任何人,只要自己考慮清楚即可

2.寫遺囑,到底是為什麼

這就延伸出第二個重要的點:寫遺囑,到底是讓誰滿意?

劉大爺的結果是最終選擇了對自己和老伴兒“滿意”。前兩份遺囑,讓三個孩子都不滿意,與其這樣,不如保護好自己和老伴兒的晚年生活。老伴兒的話讓他有所思考:確實是,按照孩子們對“財產”的渴望,說不準一方先走之後,會跟在世的一半兒爭財產。

對於這種情況,今後孩子們如何對待自己、對待老人、對待兄弟之間的關係,都可以先放一邊,先把自己保護好再說。否則,晚年勢必會因為財產問題,讓家庭“內亂”。

3.對於哪些家庭,有訂立遺囑的必要

我們比照劉大爺這個家庭,對於以下情況,可以考慮提早訂立一份遺囑,不必“忌諱”:

  • 子女對老人不太孝順的。
  • 子女對老人孝順程度不一的。
  • 有多個繼承人、而且涉及到“外人”的。
  • 再婚的。
  • 孩子們婚姻不太穩定的。

當然,還涉及到如何保證遺囑有效性的問題,本文就不花筆墨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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