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之争

近期,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社会意见。

一文读懂《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之争

有人认为,此条例条件过于宽松,恐重蹈五胡乱华之覆辙,因而表示坚决反对;也有人说,盲目的情绪化反对,是种族歧视与粗陋的排外主义表现。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条例》的初衷是什么?

从官方表述看,该《条例》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从民间的揣测看,或许是为了吸引投资和精英人才,弥补劳动力结构性失调,甚至解决3000万光棍问题。


二、网友的担忧有哪些?

知乎网友:我不反对居留,我反对永久。

在我国,永久居留制度可追溯到1985年出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真正建立则是在2004年,公安部会同外交部发布施行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将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在华期限不受限制。所以像上图网友这种想法显然是不现实的,是否允许“永久”居留也不是此次意见征求的范畴。网友们真正担心的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1.条件过于宽松。例如当前《条例》内容中“突出贡献”“效益显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国内知名企业”“国际知名高校”之类的表述比较多,这种模糊的概念,解释说明的权力最终到底归谁所有呢?如果条件放宽之后,很多人担心入境外国人会激增,有人担心很多黑人和洋垃圾会借此进入我国,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的和谐。


2.非法移民问题。广州、义乌等城市据说有20多万非法移民,网友担心《条例》出台后,会将部分无法确定身份,多次遣返无效的非法移民逐步转为永久居留进而规范管理,却增加了不安定和谐的因素。


3.挤占公共资源。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是人口众多,且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医疗、教育、就业资源本来就比较紧张,有人担心大量外国人涌入就也会更加艰难,社会公共服务也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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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相的“双重国籍”问题。比如已经移民国外的原中国人,将资产转移到国外,然后可以通过在中国投资、与中国人结婚等方式,又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享受在中国购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国民待遇甚至是其他超国民待遇。


5.超国民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提升国际形象,我们刻意地在治安、行政方面给予外国游客及侨民较高规格的待遇,来提升我国在国外的口碑,但是一些外国人不遵纪守法,侵害中国公民权益却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案例让很多网友愤愤不平。

6.权力寻租。第十三条规定经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知名企业引进推荐的技术人员可以申请,这也可能会导致一些灰色渠道,即有资格推荐的机构,钻法律空子以此牟利。


三、我们应当怎么看?

1.就这一事件本身而言:征求意见就是不断优化完善的过程,合理的民意必然会被吸纳采用;审慎周密的做事该有的心态,开放包容是大国该有的姿态,一家人关门商量好,再开门迎客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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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舆情的明显倾向性来说:从来源来看,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籍人员数量排在前五位的国家是:韩、美、日、缅、越;从审批的严格性来看,从2004年至2018年,14年间中国共向外籍人士发放7356张绿卡;从非洲移民倾向来看,非洲有几十个国家上亿人口讲法语、英语,欧美例如法国相比中国更是理想的移民目的地;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真出现大量所谓“洋垃圾”的涌入,国家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3.三点建议:条件标准设定要科学,既要参考国际惯例,也要结合国情实际和民众意愿;审批应当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予批准永久居留的各类情形,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的同时彻底解决好非法移民问题;管理要发挥好积分制的作用,更要做好动态监管。


结语

我们不是当年贩卖黑奴的美国,也不是如今陷入难民危机的欧洲,以史为鉴,但绝不裹足不前。


北楚说:

对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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