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保險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315金融曝光臺

陽光保險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2019年,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點名批評強制捆綁、搭售,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儘管監管愈趨愈嚴,但在相關措施實施過程中,還是有部分機構在鑽“空子”。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借款捆綁保險”,相關投訴竟多達270條。

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近日,河南宋先生向新浪金融曝光臺投訴稱,他在陽光保險河南分公司申請了一筆70000元的貸款,在後續還款過程中發現,在這筆貸款竟然附加了一款保險。

宋先生對新浪金融曝光臺表示,2017年5月12日,他在河南省新鄉紅旗科龍大道的一家陽光保險營業廳申請辦理一筆總額7萬元、期限36個月、產品名為“陽光時代保”的個人信用貸款,之後一直按期還款。

2019年10月的一天,很少看手機短信的宋先生無意間看到了陽光保險客服電話95510推送的還款提示短信內容。這一看讓宋先生大吃一驚,原來每期3025.21元的還款總額裡,竟然包含875元的保費。

宋先生回憶起申請這筆貸款時的細節,他告訴新浪金融曝光臺,當時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他提供了一份太平洋保險的保單作為擔保,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告訴他,申請的貸款已經審批通過,不過需要先辦理一張交通銀行的儲蓄卡作為還款卡,才能繼續後續的手續流程。

相關工作人員在指導辦理手續時,同時讓他籤的是一份空白合同,“貸款金額”、“還款期限”、“保險公司月保費”、“銀行本息”、“合計月還款”5項核心數據都是空白。“工作人員說,在她指定的合同位置簽署姓名和日期就可以”。宋先生稱,之後他本人沒拿到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

陽光保險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圖:宋先生提供

2019年11月1日,宋先生帶著疑問撥打了陽光保險客服電話進行查詢,客服說“他名下無任何保險”。當日下午,陽光保險工作人員致電宋先生稱,“每月875元是陽光公司收取的利息,您自己知道就行了”。

11月6日,陽光保險工作人員再度聯繫宋先生稱,“每期875元不是利息是保險費,這個保險的內容是保證放款人利益的,如果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是由保險公司賠付給放款方的。但是保險公司會對他本人進行一個催收。最後不還款的話,徵信也會逾期,最後的錢還是要給保險公司。”這之後,宋先生終於收到陽光保險方面發給的貸款協議影印件。

宋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這份協議裡除了他所籤內容外,貸款金融、期限、保費、銀行本息、還款金額等信息都做了填寫。協議顯示,宋先生這筆貸款總額為7萬元、期限為36期;陽光財險新鄉中心支公司收取的保險費為貸款額*1.25%/月,即每月875元;銀行本息每月2150.21元,合計月還款額為3025.21元。

據陽光保險方面後期提供的“陽光個人貸款保證保險保單”顯示,這筆貸款出借人暨被保險人為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而據宋先生提供的短信截圖顯示,該筆貸款實際為消費貸款。

陽光保險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陽光保險貸款產品保費高過利息 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圖:宋先生提供

新浪金融曝光臺給宋先生算了一筆賬,他向陽光保險貸款7萬元,保費每期875元,36期共計31500元,每期本息還款金額為2150.21元,36期共計77407.56,扣除7萬本金是7407.56元,保費是利息的4倍多,這筆貸款確實“夠貴的”。如果根據IRR公式計算,該筆借款綜合年化利率則達到55.58%。

宋先生表示陽光保險工作人員宣傳產品時稱貸款利息很低,但卻通過高額保費變相收取利息,他質疑陽光保險方面存在虛假宣傳、誤導借款人等違規行為。

而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和宋先生有一樣遭遇的還有5位投訴人。有位投訴人稱,“2017年11月8日,在陽光保險貸款5萬元、分36期,每期還款2215元。貸款時候說1分6的利息,但實際年利率在35%,加上保險還有一些中間費用實際超過36%。去陽光保險索要合同,對方不給還進行催收。”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加重借款人還款壓力

據瞭解,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是指,有貸款意向但憑自身信用難以直接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個人客戶,可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而不需提供其他抵押擔保,從銀行等機構獲得貸款,當投保人不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出借人損失時,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一種個人貸款類保證保險業務。不過,在宋先生看來他已經還了30期貸款且無任何逾期,那之前所謂的“保費”不就白花了?

某互聯網公司保險業務部孫經理告訴新浪金融曝光臺,“‘每期875元’這個屬於保證保險,是信用險的範疇。如果投保人的貸款不還,保險公司要賠付發款主體。但是這個業務風險極大,很多網貸產品之前就掛鉤這種信用保險,相關保險公司也因此賠付了很大一筆。”

而某國有大行工作人員季女士則表示,“按宋先生的情況,當時辦理業務時可能存在相關業務員模糊’利息’、‘保費’兩概念和界限的情況”。

對於宋先生既然以太平洋保險保單作為擔保,為何陽光保險還要求他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或者宋先生的保單僅僅是申請貸款的條件或者資格?陽光保險方面沒有作出解釋。

宋先生對新浪金融曝光臺表示,他已向當地監管部門進行投訴,銀保監會河南監管局已受理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問題的投訴。

陽光財險客服對新浪金融曝光臺表示,關於空白合同問題,之前曾接到宋先生投訴,調取資料後,發現他簽字、按手印都不是空白的,從影印件裡能看出來;對於虛假宣傳等其他問題,有關部門調查認為該業務合乎監管規範。

儘管市場有聲音辯稱,“如果沒有保險公司擔保,借款人無法從機構貸款,且保費費率有銀保監會監管,業務合規。”但這樣的解釋並不能掩蓋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明顯增加了借款人借款成本和還款壓力。

新浪金融曝光臺在此提醒金融消費者,辦理貸款產品時務必先詳細瞭解合同條款,認真核實貸款產品利率、手續費、保費等相關問題,切不可望文生義。

新浪金融曝光臺將繼續關注後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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