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白屋


一個俗字,拆開來看,是人和谷。人在谷底,常被看低,俗之謂也。引申開來,這人和谷,講的是人與物的關係。是人就得吃飯,吃五穀就得放大屁,哪裡比得上仙,人在山巔,玉履金袂、露飲風餐。

若再分,譬如我現在用五筆拆字根打字,這個俗字則可以拆成三個人和一張口。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哪能不俗。庸俗向來都是屬於眾人的,高雅只須特立獨行。

沒有人想俗,沒有人想不雅。可是,有時候人很難掌握自己的命運,譬如這在山巔還是在低谷,有時候自己還真說了不算;當然,人也很難決定自己的審美趣味,譬如你愛吃羊肉,我只啖蔥韭,你嫌冰冰妖,我恨無鹽醜,沒辦法的事。

由是,便想到了魯迅先生的雜文《文學與出汗》,其中提到脂粉小姐們的香汗淋漓與拉車腳伕的臭汗撲鼻。同樣是汗,差距就這麼大。是個女的,大約沒有不想當脂粉小姐而想去給人做女傭吧,是個爺們,也大約沒有人不想當老爺而只願去拉車趕腳吧。

俗與雅,谷與巔,多與社會階層有關。

想當年林沖揣著一把寶刀進入到白虎堂,殊不料就地被逮捕了。雖然你是八十萬禁軍教頭,也不能進到皇帝老子的議事處來。你倒以為你是個人物。

東北人喜歡二人轉,天津人愛聽郭德剛,有人就不高興了,說他們俗。

我也想去維也那的金色大廳裡聽斯特勞斯和肖邦,也想看歌劇,觀三大男高音唱《卡門》和《我的太陽》。可我去的了麼?機票你負責買不?不上班工資你負責發不?我聽不懂你負責教不?

老孫家羊肉泡好久沒去了,那裡的一碗泡饃要40多塊,而在我們小鎮上吃,才18塊。我天天想去老孫家,那豪華的包間,那專人的服務,那紅紅的辣椒醬配上透明的糖蒜,想想都直流口涎,可就是沒有人替我埋單。

我想開法拉利,再備一輛蘭博基尼,可我每天只能駕駛一臺兩廂的比亞迪。你若給我一臺卡宴,拿著車鑰匙我可能連門都打不開。

上大學期間,一位同學請我們去鐘樓飯店吃西餐。去了之後,沒人會點,也沒人敢點,狗看星星不知稠稀,人看菜單不懂得佳餚。好在這店裡還賣中餐,於是一人點了個肉夾饃,感覺咥得很美。

我們口口聲聲說我們的藝術要為勞動人民服務,但勞動人民喜歡了,你卻說俗。勞動人民當然是很俗的,無如那些貴族老爺們,高高在上,吹空調、品洋酒,放香屁,然後大棒一揮,你很俗!說你俗,你就俗,不俗也得俗。

你所說的雅,我們看到了,可勞動人民就是不喜愛你的雅,就是喜歡俗,這就讓人懷疑你的雅是惺惺作態了。而且,你所言說的俗與雅,看來也不能算數。

其實說到歌劇,舊時也是很俗的。

產生於歐洲的歌劇,是從古希臘的民間音樂、戲劇、舞蹈、表演、舞臺藝術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文藝復興時期的到來,音樂文化的世俗化應運產生,歌劇由此出現。可是,這種誕生於意大利的歌劇,後來卻以正歌自居,以為自己才是正能量,自己就是正宮。殊料,它已經腐朽墮落成矯揉造作的代名詞了。1760年代,格魯克推出了“革新歌劇”,一掃正歌的頹靡,讓歌劇有了煙火味,這才有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歌劇形式。

文藝復興是復興啥呢?不就是復興俗麼?不就是讓文藝更接地氣麼?

讀讀《十日談》你就知道了。讀讀莎士比亞,你也就知道了。

莎士比亞今天被人稱為是文學的巨匠,當年他可就是一馬伕,夠俗。

若再往前推,現在我們極其推崇的《荷馬史詩》,不過是一個盲人的說書詞。說書人嘴裡出來的東西,在當時一定是很俗的。只是到了現在,它才經典了起來。

再以中國來的文化藝術來說,古代是隻有詩文才入大雅之堂,其他一律低俗。

小說、戲曲雖然發源很早,卻一直只能以筆記、志怪、話本、講史等方式流行著。

到了元朝,統治者們取消了高考,士子們沒有了上升渠道,想雅都雅不了。咋辦啊?人總是要吃飯的,於是就進到勾欄瓦舍,去寫劇本,去唱戲。這樣就有了關鄭白馬四大天王,就有了王實甫和湯顯祖。現在關漢卿是夠牛逼的,那《竇娥冤》《救風塵》《望江亭》《拜月亭》《魯齋郎》《單刀會》,哪一個現在看不是經典,哪一個不是膾炙人口。可想想在元代的時候,多少人會罵他俗,多少人想把他給棒殺了。

《金瓶梅》夠俗吧,《肉蒲團》夠俗吧,俗得讓你現在都買不到。為什麼這些現在看來是經典的小說,作者連個真名都不敢署呢?無非是因為俗。現在我們講版權,講知識產權,那個時候的人,為了幾兩銀子直接就把著名權讓給了別人。真夠俗。

還有那《紅樓夢》,才開始只是以手抄本的方式流行。這讓我想起了自己年輕的時候讀過的《梅花黨》《少女的心》等手抄本。為什麼它不像現在這樣的堂而皇之地出版發行呢?因為它俗。俗就過不了審讀關,俗就會被扼殺在搖籃中。

即使是被士大夫們稱之文學正典的詩,最早也很俗。

一部《詩經》,除了雅頌外,更多的是“風”。風者,民歌也;民歌者,酸曲也。這些被孔子認為是淫聲小調的東西,怎麼後來就雅了呢?

還有楚辭,根據一些專家研究,它本是巫師們祭祀祈禱時的唱詞。這麼神聖莊嚴的東西,後來卻淪落到誰都可以寫的地步,這不是變俗了麼?

看來這俗與雅,還有一個時代問題。現在是俗的,今後卻未必俗;現在是雅的,今後也未必一定就雅。

雅與俗,有時還在轉換。

南朝的簡文帝蕭綱為太子時,常與文人墨客在東宮相互唱和,詩的內容多是宮廷生活及男女私情,形式上則詞藻靡麗,縭文鋪彩,時稱“宮體”,很雅。

這種詩體一直延續到後來,為雅士所追捧。

“帝嘗作宮體詩,使虔世南和。”說的是唐皇李世民,也愛吟詩作賦,還要大臣相和。皇帝老子的詩,想必是很雅的,可惜現在卻沒能留傳下來。

公元709年的一天,皇帝李顯去見妹妹太平公主,還帶著一幫子文臣侍從。觥籌交錯間,李顯詩興大發,開始吟詩,他自己吟詩尚不過癮,還命文臣們相和。其中,有個叫李嬌的文臣就作了以下這首七律,名為《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莊應制》:

主家山第接雲開,天子春遊動地來。

羽騎參差花外轉,霓旌搖曳日邊回。

還將石溜調琴曲,更取峰霞入酒杯。

鶯絡已辭烏鵲諸,簫聲猶繞鳳凰臺。

這樣一首雅辭麗句,寫的都是高光偉正的主題,選的都是人間少有的意象,格律絲絲入扣,對仗工整嚴格,後來卻被定性為馬屁詩。

有時這俗與雅,自己還真說不了算。

雅也好,俗也罷,什麼階層用什麼器具,什麼時代唱什麼歌曲。脫離了階層與時代來講雅俗,基本都是在耍流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