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考公務員,哪些人還需要單位同意?

考公務員,哪些人還需要單位同意?

查閱歷年公務員考試公告,有的考生會被“須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名”難住了。報考公務員,哪些人需要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又應該在何時提交呢?一起來看看。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什麼用

按照規定,相關同意報名材料應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提供。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問題

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具體何時提供,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主管機關根據資格複審情況確定。

其他社會在職人員報考問題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關於委培生、定向生報考問題

當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考生疑問:“現在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很難,讓單位提前知道了,考上了一走了之沒什麼,如果考不上,單位可能對自己有意見,擔心以後被穿小鞋。”怎麼辦?究竟為何要開具證明呢?

有關人社局部門工作人員回應:讓在職在編人員在報考前徵得單位同意這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中一個很普遍的要求,原因主要是怕萬一原單位不同意,以後出現人事糾紛,有些在職在編人員可能跟單位簽訂有服務協議,有服務時間的要求,萬一通過招考錄取後,單位又不放人,人事檔案無法調動,政府和事業單位精心組織的招考就白忙活了,而對於應聘者而言,通過層層選拔,最後因單位不放人無法入職,其間付出的辛苦努力也都白費了,損失更大,所以在招考前要求個人與單位提前溝通,徵得單位同意,本身也是為考生著想,避免以後遇到麻煩得不償失。

但是這個同意報考證明是在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通過之後在面試資格複審環節所需要提供的證明,所以考生可以放心的去準備國考筆試,看看筆試情況再做下一步打算和準備,如果筆試順利通過,擔心面試未考上,對自己有不好的影響,可以向招考部門申請,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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