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女方要求結婚時男方婚前的房產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合不合情理?

結婚買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婚房,絕大多數是由男方來買的。那男方在買房子的時候應該是寫上自己的名字還是寫上女友的名字呢?怎麼還是說是兩個人必須都加上?現實生活當中的確有很多因為婚房子寫誰的名字而鬧得沸沸揚揚,有的甚至不歡而散。

女方要求結婚時男方婚前的房產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合不合情理?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的吳華平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如果說女方要求男方必須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那這件事女方做的過分嗎?我個人的觀點是不過分。這件事情應該這麼來看,作為男人,既然你愛一個女人,就應該好好的愛她,讓她死心塌地的跟著你。房子和車子又算什麼呢,女人要求必須加上她的名字,其實是在考驗你,考驗你是不是真心的愛她?是不是真心的為她付出?其實大家仔細想一想,這個世界上,除了生命最重要之外,其他的東西都是身外之物,包括金錢在內。所以說,如果你真愛一個女人的話,又打算和她結婚,既然女方有要求提出來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那為什麼不加呢?加上她的名字,讓她吃一個定心丸,又有何妨呢!

女人之所以在婚前就提出這個要求。肯定是男方家裡還哥哥或者是弟弟。女方這麼做也是基於自己的私心考慮,但是我們應該這麼來看。她之所以這麼做,也是想著一輩子來好好的去愛這個男人,好好的和她生活在一起。女人做事本來就沒有男人考慮的周全,甚至是沒有男人大方。這點相信男人都應該能夠理解。

女方要求結婚時男方婚前的房產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合不合情理?

吳華平律師補充:

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

1、這事似乎合情。你說這兩個人都要談婚論嫁了,好得跟一個人似的,按說還分什麼你的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財產混在一起,好的一團和氣,合情合財麼。

2、這事似乎也合理。在過去,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女孩子嫁人之前都要探訪一下男方的家底,要房子要地都很正常。在農村,不準備三間大瓦房是取不到媳婦的。那麼,在城裡,女孩要求房子加名似乎延續了農村的這個傳統 ,結婚,房子就得加名,結婚,就要一個保障。畢竟女方嫁到男方家要生兒育女,畢竟孩子要隨男方姓。

3、加名合法嗎?當然合法。合同法規定贈只要是自願且已經交付就算合法完成,不可以反悔。你自己的財產自願加名送給誰,法律不管的。但是你可要想好了,如果是婚前加名,對方一旦不結婚,就會發生兩種可能後果,一個是贈與要不回來了,一個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性質,彩禮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現代人要有現代人的意識和活法,即便是夫妻,彼此也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有過多的依附和依賴。提倡男女平權,提倡男性女性都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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