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年營業額不超過40億盧比的公司,稅率降至25%。
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從2億盧比增加到5億盧比或5億盧比以上。
印度在“納稅便利性”類別中的營商便利度排名從2017年的172位躍升至2019年的121位。
在過去5年中,直接稅收收入增長了78%以上,達到1137億千萬盧比。
簡化稅收和輕鬆生活-利用技術使合規性更容易
1.PAN和Aadhaar的互換性
那些沒有PAN的人可以使用Aadhaar提交納稅申報表。
可以在需要PAN的任何地方使用Aadhaar。
2.預先填寫所得稅申報表,以獲得更快,更準確的納稅申報表
預先填寫的納稅申報表將提供一些收入和扣除額的詳細信息。
從銀行,證券交易所,共同基金等收集的信息
3.不露面的電子評估
無需人機界面的不露面電子評估。
首先在需要驗證某些特定交易或差異的情況下執行。
負擔得起的房子
截至2020年3月31日,用於購買價值高達450萬盧比的房屋,額外扣除高達15萬盧比的貸款利息。
在15年的貸款期間,總收益約為7萬盧比。
助推電動汽車
額外的所得稅減免盧比。電動汽車貸款利息支付15萬克拉。
電動汽車某些部分免徵關稅。
其他直接稅措施
簡化稅法以減少納稅人的真正困難:
提高不申報納稅申報書的稅收門檻
相應類別的人免於遵守《所得稅法》第50CA條和第56條的反濫用規定。
初創企業的救濟
資本利得對投資初創企業的住宅銷售免徵期延長至FY21。
解決了“天使稅”問題-初創企業和投資者提交必要的聲明,並在其收益中提供信息,而不受股票溢價估值的任何形式的審查。
由初創公司籌集的資金無需獲得所得稅部門的審查
建立投資者身份和資金來源的電子驗證機制。
待決評估和申訴解決的特別行政安排
未經監督官的批准,評估官在這種情況下不得進行詢問。
沒有審查發行給第二類另類投資基金的股票的估值。
放寬條件以結轉和抵銷損失。
NBFCs
通過實際收取利息的年份對通過存款和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非存款性NBFC進行計提的某些壞帳或可疑債務的利息。
國際金融服務中心(IFSC)
為IFSC建議的直接稅收優惠:
在十五年內的任何十年內,100%與利潤相關的扣除。
免除公司和共同基金當期和累計收入的股息分配稅。
第三類另類投資基金(AIF)的資本收益免稅。
豁免從非居民獲得的貸款利息支付。
證券交易稅(STT)
在行使期權的情況下,STT僅限於結算價和行使價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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