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悉尼亞裔老人僱人擅砍74棵樹 被罰4萬

悉尼亞裔老人僱人擅砍74棵樹 被罰4萬

謝約翰僱人移除了羅斯維爾高爾夫俱樂部的多棵樹。(《每日電訊報》圖片)

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悉尼一名亞裔養老金領取者與當地市議會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告一段落。他因砍倒位於其北岸房屋處及附近高爾夫球場的74棵樹,而被處以4萬澳元罰款。

71歲的謝約翰(John David Chia,音譯)因於2014年10月要求包工砍伐黑木麻黃、金合歡、悉尼赤桉等樹木,而在土地及環境法庭(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被判有罪。

法官羅布森(John Robson)表示,家住基拉臘(Killara)的謝先生應對3名包工的行為負替代責任。他們未經庫靈蓋(Ku-Ring-Gai)市議會允許,即在8天內將這些樹移走。

其中的部分樹木位於謝先生彼時在羅斯維爾(Roseville)卡納文路(Carnarvon Road)持有的一套房屋處,另一些樹在附近的皇冠保護區(Crown Reserve)內,更多樹在羅斯維爾高爾夫俱樂部的地塊上。

謝先生為剷除樹木付給這些包工1.6萬澳元,但這些樹處於庫靈蓋市議會的樹木保護令(tree preservation order)下。根據《環境規劃與評估法》(Environmental Planning and Assessment Act),他觸犯保護令的行為屬於違法。

謝先生早前在一次法庭聆訊中辯稱,鑑於這些樹“並未廣為公眾所用或所見,且有能力修復該地區”,因此任何對公共設施的損害都是“有限的”。

法官羅布森處罰謝先生時,發現他清除樹木的主要動機是“擔心其房屋存在火患風險”,但表示他的違法行為對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

“站在謝先生的境地,一個明事理的人本應明白,清除工作涉及74棵樹和3塊歸不同各方擁有的土地。鑑於它的性質和範圍,清除需要獲得市議會同意。”

謝先生則提供證據,證明他付給有關高爾夫俱樂部16,890澳元,以資助受影響地區的樹林重建工作。但法官卻稱,此處看上去“沒有進行過這樣的工作”。

羅布森還指出,謝先生賣掉位於羅斯維爾、樹木被砍的這套房,領取養老金。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代價高昂。

他同時稱,謝先生並未“承認對這一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也沒有表示任何悔意”。但謝在其他方面品行良好,不太可能再次犯罪。

謝先生已被定罪並處以罰款,並被勒令支付蓋靈庫市議會的訴訟費。

而早在2018年為期25天的聆訊中,一大核心問題是謝先生是否應當為砍樹者的行為承擔責任。他當時拒不認罪。

法官羅布森去年認為,這3名包工在“沒有指示、缺乏明顯動機為之的情況下”就清除了“如此大的一片區域”,這是“不可信的”。他認同,是謝先生指使包工移除了這些樹。

包工埃德加(Craig Edgar)已於2017年對單獨的指控認罪。因其經濟狀況,他的罰金由3萬澳元減至1.6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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