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 富區司法局全面啟動“人民調解推進年”工作,推動“一十百千萬”工程落地生根

核心提示: 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預防、排查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作用,深入打造“楓橋經驗”升級版,新一年,富拉爾基區司法局將多措並舉,多輪驅動,全面啟動“人民調解推進年”工作,推動“一十百千萬”工程落地生根,使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富區經濟建設中彰顯特殊職能。

一、啟動“一十百千萬”工程,推動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

“一”:強化區級人民調解中心職能,打造一個多元化調解平臺,組建一支由退休專職法律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組成的專家級團隊。

“十”:組建十支行業性、專業性調解隊伍,在鄉(街)、村(居)培育建立十個金牌調解工作室。

“百”:百支民生、基層人民調解員團隊。

“千”:千名“網格長、樓道長”加入到調解隊伍之中,延伸調解觸角,將最後一米路送到居民家門口。

“萬”:萬家受益,培育萬名調解宣傳員、普法宣傳員。

二、推行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有效銜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要求,確保經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人民調解協議有效履行,經區人民法院和區司法局研究決定,在我區推進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該項工作的開展,將提高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權威感和公信力,鞏固調解的成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民事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逐步構建人民調解、訴訟調解各司其職、協調運轉的大調解格局。

三、加大培訓、指導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規範和制度規範

制定下發了人民調解員行為規範,同時狠抓了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把人民調解員培訓納入司法行政隊伍培訓規劃,認真組織崗位培訓和年度培訓。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實現工作形式、工作內容、工作程序的規範化、制度化。以規範人民調解協議製作為突破口,著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質量,確保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調解的公信力。

四、樹立“調解先鋒”品牌,強化黨建先行。

建立人民調解員協會黨委,強化政治引領、黨建先行工作目標。在廣大調解員隊伍中開展“調解先鋒”黨建品牌創建活動,激發黨員幹部的內在動力。通過以“以學促改、以學促進”,切實提升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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