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三門峽市盧氏縣:統籌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中原經濟網訊】(河南經濟報記者 丁光展 見習記者 王盾 通訊員 張瑞華)去年以來,三門峽市盧氏縣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統一部署,全面統籌,科學謀劃,積極穩妥推進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和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

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制定方案。盧氏縣高度重視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和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和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有關精神,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人大、縣紀委、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縣人民檢察院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的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並下設辦公室,加強對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時,印發了《盧氏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印發了《關於加強盧氏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和《縣紀委監委向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方案》,明確派駐機構統一名稱為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規範了派駐機構設置原則、職責權限、工作關係和組織領導,增強派駐機構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屬性,盧氏縣紀委監委共向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16個,每組編制5人,共核定派駐機構編制80名,撤銷縣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本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等紀檢監察機構47個。

摸清核實底數,嚴格人員轉隸。對縣檢察院反貪局、反瀆職侵權局和職務犯罪預防局等涉改部門的機構、職能、編制、人員情況以及縣直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編制及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情況進行全面摸排核查,逐一核實涉改人員和縣直各單位原有紀檢監察干部信息。參照《三門峽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轉隸方案》,印發了《盧氏縣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轉隸方案》,明確按照檢察院政法專項編制總數和財政全供事業編制總數各25%的比例進行編制劃轉。依據各單位編制情況,按照相應比例確定有關單位向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劃轉的人員編制數量,由劃轉編制或選調人員單位尊重個人意願、嚴把選調人員標準,將符合派駐機構人員條件人選推薦至縣紀委監委。同時,制定了《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轉隸人員審查方案》和《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選調人員審查方案》,對轉隸人員重點按照“幹部人事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巡視巡察結果必用”的要求進行審查並公示,對申報到派駐機構工作人選的幹部人事檔案、編制信息臺賬、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四個方面內容進行全面審核並公示。目前,已順利開展工作。

做好全面對接,實現深度融合。目前,縣紀委案件管理室與縣檢察院積極對接,全面完成線索移交工作。按照“機構、職數、編制”三不增加原則,撤銷縣監察局、預防腐敗局和檢察院反貪、反瀆、預防職務犯罪部門,將編制和人員轉隸至縣監察委員會後,縣紀委監委設立了第六、第七、第八紀檢監察室。根據檢察院轉隸人員工作特長、性格特點,合理為其安排工作崗位。轉隸的7名人員,1人擔任縣監委委員,3人擔任紀委監委內設機構臨時負責人,各內設機構既有紀委人員,也有檢察院轉隸人員,實現了業務特長互補,思想交流融合。

強化學習培訓,提高隊伍素質。舉辦紀檢幹部集中培訓班,系統組織學習了《黨章》、《憲法》(修正案)、《監察法》(草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黨紀法規,為轉隸人員和派駐機構幹部打牢履職基礎。與此同時,堅持每週一上午舉辦業務大講堂、邀請縣委黨校講師做學習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輔導報告、專題組織學習各級紀委全會精神,全方位、多角度提升了紀委監委人員幹部素質。

規範日常管理,確保有序運轉。為適應監察體制改革後的工作需要,用“政務處分”代替“政紀處分”,印發了《紀檢監察工具書》,規範了各種文書格式,修訂完善了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規程。協調財政部門將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單列預算到各駐在部門,明確派駐機構辦公條件、執紀辦案用車等日常保障由駐在部門負責。派駐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人員工資關係、黨組織關係由駐在部門管理,其它派駐機構人員編制、工資關係、黨組織關係劃轉至縣紀委監委統一管理。同時,規範派駐機構履職行為,印發了共8章31條的《派駐紀檢監察組規範化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細化了派駐機構10項主要職責、8項監督權限和工作關係、幹部管理、工作紀律及責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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