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是宋朝有個名臣,叫向敏中。就在他做太守的時候,有一個過往的和尚夜裡到一戶人家借宿。人家主人不同意,他只好睡在門外一個馬車廂子裡。
誰知半夜時分有強盜來行竊,把這家裡的一個女子連同財物一起偷了出來。此時的和尚早已醒來,看了個清楚。他心想:主人沒有讓自己留宿,現在主人丟了財物和女子,天明以後肯定要拿我見官,到那個時候自己百口莫辯,得,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於是他溜之乎也。
夜裡和尚黑燈瞎火,深一腳,淺一腳走在荒草野外中,一個不小心掉進了一口枯井裡。
和尚睜眼一看,哎呀,真是無巧不成書,那個被劫的女子已被強盜殺死,屍首也被扔在這口枯井中,孽緣啊!和尚連聲叫苦!
第二天,這家主人四處尋找,終於在枯井中發現了和尚和那女子的屍首,這還用說,先將和尚從井裡提溜出來,然後扭住他去見官。
到了衙門,和尚被苦打成招,還被問成了死罪。
那時候也有一審二審,這一審結案後,送到二審,二審也看不出什麼破綻。但是太守向敏中總感覺哪裡不對,哪裡不對呢?因為找不到贓物啊,常說人贓俱獲,抓到了人,贓物呢?
於是太守再三詢問和尚,和尚這個時候是萬念俱灰,只說一句:我和尚恐怕是前世欠這個女子的,只有以死相報了。
最後被問急了,和尚才說了實話。於是太守開始暗中分派人馬四處查訪真兇。
一天,太守派的一個屬吏到村頭小飯店吃飯,飯店有個老太太聽說他是從府裡來,問他說:“和尚那個案子怎麼樣了?”
屬吏就騙她說:“昨天已被打死了”。老太太又說:“那如果抓到真兇怎麼辦呢?”屬吏說:“案子一結,只好將錯就錯,就是抓到真兇也不能再問了。”
老太太說:“是這樣啊!那我就說說了,告訴你,那個和尚是冤的,殺人兇手是俺村的一個後生。”
屬吏忙問:“這個後生在什麼地方?”老太太給他說了在村子裡哪個地方住。
屬吏立即和同僚將那後生抓獲歸案,一經審訊,後生全部招認,贓物也在他家找到了,和尚之冤終於得到洗雪。
這就叫天理昭昭,疏而不漏,還有一句就是,蒼天饒得過誰?
閱讀更多 驊駿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