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男子以“高利息”做餌騙了200餘人四千多萬元 被判處無期徒刑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

(記者饒俊華 通訊員宋超)無業男吳某註冊了一家投資公司,然後開始在烏魯木齊市、昌吉市和五家渠市發放宣傳單,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先後與220人簽訂了投資合同,案發後除去已支付的利息及少數退款外,造成投資人共損失4700萬餘元。

5月2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媒體公佈了這起集資詐騙案。本月是我市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法官提醒市民在投資理財時,面對遠遠高於銀行普理財產品的利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

據調查,今年58歲的吳某隻有高中文化,案發前系新疆匯金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市無固定住址。2014年11月14日因涉嫌集資詐騙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

2016年6月7日, 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控吳某犯集資詐騙罪,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3年7月,吳某在烏魯木齊市註冊成立新疆匯金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投資公司),由吳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在逃)擔任財務總監。公司成立後,通過LED滾動顯示屏、張貼廣告和發放宣傳單等方式,承諾以14%、15%和16%的高額利息為誘餌,以虛構的他人為借款人,與投資群眾簽訂借款投資合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014年1月,吳某和張某又在昌吉市、五家渠市成立兩家分公司,並使用同樣手段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15年5月,投資公司被警方依法查封后,吳某二人又利用他人身份證件註冊成立新疆貴鑫通投資有限公司、新疆金佳通房地產投資公司繼續在烏魯木齊市、昌吉市、五家渠市三地繼續以同樣手段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在短短兩年裡,吳某二人採用上述方式,騙取共220人,吸收金額5380萬餘元,支付利息及退款共計637萬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共計4700萬餘元。騙取的鉅額集資款除小部分投資人支付利息外,其餘均打入吳某幾人的賬戶,這些錢並非如宣傳那樣用於公司的項目發展,主要用於吳某幾人歸還個人欠款、購買豪車及個人消費等。

法院經審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支付高息為誘餌,虛構事實,採用非法集資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最後,判處吳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贓物涉案部分折價後與涉案贓款按比例發還被害人。不足部分繼續予以追繳後退賠被害人。

法官提醒:

集資詐騙的錢財不易追回

面對高額利息投資需謹慎

辦案法官介紹,本案中,吳某在烏魯木齊市、昌吉市、五家渠市成立多家投資擔保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進行虛假宣傳,冒用及虛構他人的名義,面向社會群眾非法集資,並將吸收來的客戶資金直接打入其個人銀行賬戶或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銀行賬戶內進行佔有、支配,致使大額集資款無法返還。

近年來,類似集資詐騙案時有發生,手段都雷同,一旦投資人掉入這樣陷阱,除了能收回極少的“利息”外,投資款大多數被詐騙團伙的主要成員用於個人揮霍,很難追回,因此,面對高額回報的投資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這裡所說的高額可以和銀行普通的理財產品利息作比較,一旦遠高於正常理財產品的回報,就需要警惕上當了,老年人最好和兒女商量,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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