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平等扶持優化保障!《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施行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3月5日訊(記者 盧偉霞) 記者從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3月1日起,《煙臺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共三十條,以平等、扶持、優化、保障為主線,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蓬勃發展。

平等扶持优化保障!《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煙臺現有各類民營經濟組織80多萬戶,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煙臺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條例》找準了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和堵點,是貼近煙臺實際、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對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三十條,主要對五個方面作出規定。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設立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政府採取參股、獎補等形式給予支持。

(二)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不得對民營經濟組織單獨設置附加條件。禁止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國有土地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過程中設置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的條件;對具備相應行業資質的民營經濟組織,參與政府主導重大建設項目,不得設置初始業績門檻。在政府部門招標投標活動中,不得以企業經營年限、註冊資金、非強制資質認證、特定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等對民營經濟組織額外設置限制條件。

(三)破解民營經濟組織融資難、融資貴。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根據國家信貸政策開發針對民營經濟組織的信貸產品、增加信貸投入,提高對民營經濟組織的信貸比重。新發放公司類貸款審批過程中,禁止對民營經濟組織設置歧視性規定,同等條件下民營經濟組織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通過建立、完善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等,為民營經濟組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四)優化營商環境和公共服務。營商環境是一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決定著城市的未來,而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為此,條例在制定過程中強化了這一理念,重點規定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務服務平臺,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公共數據平臺服務,推行“一個窗口受理、集中辦理、限時辦結、一次辦好”;主動公開有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對創業指導和服務、用地保障、人才引進與培養等方面,為民營經濟組織查詢和享受有關政策提供條件。

(五)弘揚企業家精神,保障民營經濟組織權益。條例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開展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宣傳,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民營經濟組織進行表彰。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民營經濟組織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減輕民營經濟組織負擔,實施監督檢查應當有法律、法規依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履行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