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運城市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單位食堂餐飲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單位食堂

餐飲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市場監管分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工地等單位食堂餐飲安全監管,消除餐飲安全隱患,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高度重視單位食堂餐飲安全。各醫療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陣地,餐飲安全將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縣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單位食堂餐飲安全監管,認真研究部署,狠抓任務落實,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加強單位食堂餐飲安全監管工作。

二、督促單位食堂全面開展自查。單位食堂在正式供餐前,要對庫存的食材特別是節前貯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進行徹底清查,對冷藏冷凍設備的運行情況開展檢查,發現有超過保質期、未按保存條件貯存或出現黴爛、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銷燬處理。

三、加強原料購進管理。單位食堂不得有圈養、宰殺、製售野生動物及製品、活體畜禽類動物的行為,要嚴把食品採購關,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品及原料來源可溯、途徑合法。

四、加強環境和餐用具消毒管理。單位食堂在正式供餐前,要對後廚及就餐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對長時間未使用的廚房用具、餐用具也要全面清洗消毒。每餐前,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以下簡稱《操作規範》)中推薦的餐飲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工具清潔方法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對場所和餐用具進行清洗和消毒。加工和就餐場所應保持良好通風。

五、加強人員健康和衛生管理。要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晨檢制度,視疫情發展,必要時每餐前進行檢查,監測並記錄上崗人員體溫,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要立即離崗就診。從業人員要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進入操作區要對手部等清洗消毒,要嚴格執行人員出入操作區域工作服的更換要求。

六、規範加工操作行為。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操作規範》要求,食品要生熟分開存放、燒熟煮透,使用禽蛋前,要清洗禽蛋外殼,必要時進行消毒。按規定做好每餐次食品成品的留樣工作。

七、加強供餐環節的管理。單位食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不在食堂內聚集就餐,採取錯時分流就餐,堅決杜絕集體性聚集就餐;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裝的場所環境應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應經過消毒,運輸設備要保持清潔,運輸過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汙染。食品保存的溫度和食用時間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八、嚴格控制高風險品種。嚴禁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使用發芽土豆、新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不得使用《藥食同源目錄》之外的中藥材製作食品。

九、加強重點部位供餐行為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間,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各級防控指揮機構供餐單位的管理,由外單位供餐的,要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或通報,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供餐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為奮戰在抗擊疫情一線的醫護和工作人員築牢餐飲安全防線。

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各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單位食堂開展排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跟蹤整改,對自查不到位和整改措施不落實的,要依法進行查處。要及時向單位食堂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檢查情況,對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處罰到人。要加強與野生動物主管部門的協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對違規使用野生動物的單位食堂,一律停業整頓,經營場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運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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