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什麼是兼職合夥人?「有律說法之股權002」

李先生和王先生是一家設計服務公司的全職合夥人,除了他們兩個,還有另外三個兼職合夥人。

五個合夥人原本相處十分融洽,股權也已經分配完成。然而,最近卻發生了一件讓李先生和王先生特別頭疼的事。

他們的公司馬上就要拿到融資了,為了融資順利,在做BP演示時,李先生跟投資人說五個合夥人都是全職狀態。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真正跟投資人籤投資協議之前,李先生覺得他們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把另外三個兼職合夥人的兼職狀態變為全職狀態。

但是在解決三個兼職合夥人身份問題的時候,出現了想象不到的困難和麻煩。

其中一個兼職合夥人,要求提高股權比例才能以全職合夥人的身份加入公司;另兩個兼職合夥人則要求增加月薪。

李先生和王先生感到極其不爽,既然合夥人之間已經談好了給多少股權多少薪水,為什麼在即將拿融資的時候,要臨時改變條件。

而另外三個兼職合夥人卻覺得這很正常,因為他們本來是兼職狀態,所以拿的股權比例低、月薪也低,要放棄固定的工作以全職合夥人的身份加入公司,當然要提高股權比例和月薪。

所以矛盾就這樣產生了,兼職合夥人拒絕變成全職合夥人,也不交出手裡已經分配的股權。

在這個案例裡,兼職合夥人,就是今天要講的重點。

全職合夥人是指在創業項目中全身心,全時間,全狀態以全部精力投入的合夥人。

而兼職合夥人有另外的工作,領著工作薪水,他只是拿出一部分時間和精力來投入到項目中。

跟全職合夥人相比,兼職合夥人承擔的壓力相對較小,不容易產生切身的危機感,兩者的態度和投入會有很大差異,極易形成不對等的狀態。

在今天這個時代,兼職合夥人是很普遍的現象,因為創業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但是兼職合夥人的存在也會給其他合夥人、給合夥項目造成一定的法律風險。

畢竟創業不易,每個關節都要克服重重困難,一個點出錯,可能就會產生連鎖反應,全盤崩潰。

那麼兼職合夥人具體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風險呢?下期繼續為進大家解答,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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